图:市政协委员陆宁章。(龚国荣摄)
陆宁章委员是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他提了个建议,要求切实加强对外来护工的规范管理,让人有些意外。
“之所以提这个提案,是多次探病房探出来的。”陆宁章委员告诉记者。原来,因为工作需要,他经常去医院探望局里的老干部老同志。
去年在探望一位老同志的时候,他就碰上了同层楼的一名患者家属与护工闹起了纠纷,一打听,是该患者认为护工有些地方护理不当,而护工则解释以往患者都是这么做的。多次探病房多次看到类似现象,他就留意起护工的管理来。
“我特地进行了调查,现在市内比较大的几家医院住院患者中,60%到70%的人请了外来护工,而这些护工多是熟人介绍、个人推荐等渠道请来的。只有个别医院通过家政公司介绍。”陆宁章说。
陆宁章发现,多数外来护工是外地来我市打工的中老年妇女,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又不懂专业护理知识,且身份不明,有的还患有各种疾病;护工工资报酬都由双方讨价还价约定,医院里经常发生病人与护工之间的纠纷矛盾,不少医院还经常发生病人财物被窃现象,但是否是护工的责任难以认定。
在查询了上海等地的做法之后,陆宁章觉得加强外来护工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他建议出台一个管理办法,明确由医院或医院通过有资质的劳务中介机构对外来护工实行统一招收管理,病人统一通过医院或劳务中介机构聘用护工,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关系;实行外来护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招用的外来护工应有护工必需的文化技术要求,通过专业培训并经体检合格后,才能应聘工作;三是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相对统一的护工工资标准,根据护理的不同要求和难易程度,分档供病人选择确定。”(记者吴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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