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市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
宁波日报讯(记者龚哲明)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宁波大剧院举行。会议分别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市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大会执行主席邵孝杰主持会议。
大会的执行主席还有寿永年、余红艺、王剑波、宋伟、诸锐璋、陈威、厉永敏、王必恒、王永康、洪嘉祥、胡谟敦、林静国、周江勇、薛忠海、于海平、张忠根、林瑶、王银泽、陈明志、伊敏芳、吴以刚、何承命、张乐鸣、封占勇、傅企平、潘德梅、安学君、许国章、李永培、陆永康、金艳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民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他说,四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各次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人代会的决议决定,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郑杰民在报告中指出,四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以人为本、为民谋利,必须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必须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下半年将要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力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有新的业绩,在推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有新的作为,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的提高。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蒋剑巍向大会报告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他说,四年来,我市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长华向大会报告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他说,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市实施“六大联动”,建设“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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