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成委员代表市政协文史委的发言中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宁波历史发展的重要见证,更是具有继承、弘扬、开发价值的文化资源。为进一步保护和利用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大市和和谐社会建设,建议: 1、明确责任,强化政府的主导职能。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2、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培养人才。造就一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深厚感情和专业知识的保护工作专业队伍。3、加快立法进程,提供法律保障。4、保护与利用结合,探索保护工作新途径。要尽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工作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