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利红委员代表市工商联的发言中指出,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基础。为在我市民营企业中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建议: 1、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和带动全市广大民营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创建和谐劳动关系。2、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外来民工参加的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做好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3、实现就业保障共赢。处理好就业与保障的关系。努力在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和企业发展的承受程度上,找到最佳的平衡点。4、发挥协调机制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和工商联三方在处理劳动关系协商机制中的作用,从宏观上处理劳动关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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