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企业应履行对职工、消费者、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积极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障、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标准。本报发起的由“五洲星”现象引出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讨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话题也同样被带进了市两会。工会界别政协委员建议,借鉴深圳等地的经验,制定“宁波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
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副主席吴秀华谈到撰写这份建议背景时说,通过组织实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发现不少企业不能依法规范用工,连最基本的法律责任都未能尽到,更谈不上承担道义责任了。加之目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估体系太多太滥,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制定一个既适合企业实际又符合法律法规,既促使企业合法经营又保障职工权益的科学评价体系显得迫在眉睫。而《宁波日报》目前正在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讨论,又促使他们尽早提出了这一建议。
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维权服务部部长李忠浩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制定了一批劳动和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治环境污染的政策法规,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部分企业损害职工、消费者合法权益、污染环境等社会责任缺失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建设为依托,引导和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很有必要。
记者注意到,这份关于“政府引导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协工会界别集体提案内容包括:引导企业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机制;设立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奖”,表彰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社会组织和个人;把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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