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市政协对大家担任新一届政协委员,表示热烈祝贺。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专门组织一次委员培训,目的是使大家了解人民政协,增强委员意识,为履行职责做好充分准备。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人民政协事业蓬勃发展,作用得到更好的体现,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不断扩大。我市有560万常住人口,还有330余万外来人口,而十三届市政协委员的总名额只有490名,因此,被推举担任市政协委员既是崇高的政治荣誉,又将肩负沉甸甸的政治责任。下面,根据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我市人民政协工作,我就人民政协是什么样的组织,政协怎样开展工作,以及如何当好政协委员,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主要任务
人民政协是什么样的组织?简而言之,人民政协是中国近代革命运动发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结晶。它植根于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创造性地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在世界各国的政治组织中,像我国人民政协这样的组织是独特创造。如何正确认识政协,我想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从人民政协的形成、发展来理解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宪法序言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中共中央去年初颁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政协章程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作了这样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广泛的代表性、党派合作性和民主协商性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点。
1、广泛的代表性。人民政协首先是一个统一战线组织,而且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离开了统一战线就没有政协。中国各党派团体以及各族各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长期团结合作,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基本依据。人民政协在组织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政治上具有巨大的包容性。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民为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赴后继的英勇奋斗。但是,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大敌人的强大和革命力量的相对弱小,由于缺乏先进政党和先进理论的指导,中国民主革命的任务没有能够完成。直到以毛泽东同志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建立和领导了无产阶级与人数众多的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广泛联盟,形成了强大的统一战线,进行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才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这个阶段初步形成了统一战线的雏形。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的西柏坡村发表了著名的“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共有662人,包括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以及各地区和各界的代表,汇集了国内一切拥护人民民主的进步力量。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纪年、国歌和国旗;庄严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不仅决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各项基本政策,而且明确了“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以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会议于9月30日选出了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人民政协正式成立。由于当时国内还有部分地区没有解放,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人大职权,但仍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有了人大,政协还要不要继续存在,如何发挥作用,在当时曾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召开之前,毛主席在有共产党、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同年召开的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制定了人民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正式确立。
十年动乱,是人民政协工作陷于停顿的灾难阶段。1966年全国政协机关停止办公,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才逐渐开始恢复工作。1978年2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距1964年12月召开的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已有13年多了。在这次会议上修订通过的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组织”。
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统一战线发展成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1982年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修订通过的政协章程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新修订通过的章程,把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发展成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这些变化,反映了统一战线组成范围的变化,直接和间接地反映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人民政治生活的重大变化和发展。人民政协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是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8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主要的人民团体,包括了34个界别(我们宁波市政协是30个界别),汇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方面,真正体现了其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的特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表明,只要我们国家还存在不同的党派、团体、民族、宗教,存在不同的阶层、界别和利益群体,存在巩固全国人民大团结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人民政协就有存在的必要,就有发展的广泛空间。
2、党派合作性。人民政协是中国唯一由共产党领导的,所有合法政党参加的,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多党合作的组织。这是政协不同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点,也是我国新型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生动体现。
辛亥革命后,我国曾一度照搬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后来又实行国民党一党专制,结果都失败了。目前中国的民主党派,有些发端于大革命失败后,大多数形成和发展于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当时是作为积极抗日和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的爱国民主力量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的,爱国、民主是他们的共同目标和基础。我国的民主党派从来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而是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是近代中国国情的产物,完全是一种中国式的党派。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结成了风雨同舟、通力合作的关系。人民政协的成立,使这种合作关系有了统一的组织形式,并形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和组成部分。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各民主党派成为了与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中共八大正式确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方针。
新时期,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了继承和发展。中共十二大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八字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1989年中共中央制定了14号文件,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明确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93年基本政治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列入宪法,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又先后把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2005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或多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在我国,党派间的合作具有广泛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根本利益、根本目标一致基础上的合作;是以宪法为根本依据,遵循政协章程确定的政治原则为共同基础的合作;是以接受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各党派享有组织独立的合作。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点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
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方式有多种。比如,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依法进行活动;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等等。在人民政协如何发挥民主党派作用有明确规定: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在政协会议上民主党派可以本党派名义发言、提出提案;在政协领导成员、常委、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有一定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机关都有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并担任领导干部,等等。在新组成的十三届市政协的参加单位中包括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在484名委员构成中各民主党派成员是165人,占34.02%;非中共党员身份人士292人,占60.33%。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体现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下,各党派团结合作的特点,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将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集中统一领导与广泛政治参与的统一,国家稳定与社会进步的统一,充满活力与富有效率的统一。
3、民主协商性。人民政协作为近现代以来中国民主进程的产物,是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民主形式有机地结合。中共中央《意见》指出,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所实行的这种协商式民主,体现了我国崇尚的“和合”文化的传统,反映了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符合当今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趋势。首先,协商式民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其主体涵盖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等社会各界、各方面的人士,能够广开言路,使社会各群体中的个别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通过政协渠道得到系统综合的反映。同时协商式民主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其次,协商式民主坚持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在协商讨论问题时,鼓励发表各种意见,既听取和反映支持的、赞同的意见,也听取和反映批评的、反对的意见,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主张,也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在充分的、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协商讨论中,把各种意见都如实反映到决策机关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行这一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在体现人民民主这一点上,人大和政协是相同的。正如周恩来同志所说,两会只有权力之分,没有高低之别,在政治上是平等的。没有政协这个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国是、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我们的人民民主就缺了一块,就是不完整的。
总之,人民政协性质的规定和特点,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孤立地强调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是片面的、不准确的。加深对政协性质和特点的认识,是了解政协的关键。我们要保持政协固有的性质和特点,不比不套,坚持政协就是政协,要按照政协章程介绍政协、解释政协,不要去比照国外。这是我们今后特别要注意把握的问题。
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五十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这两方面工作做好了,政协工作就做出了成效”。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的讲话中,再一次强调了人民政协“必须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为实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而不懈努力”,“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这两大主题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政协就能不断增强感召力、凝聚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职能,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
人民政协团结、民主的两大主题,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我们所追求的团结,是持久、生机勃勃的团结,这种团结只有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巩固和发展;我们所坚持的民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这种民主必须以各民族、各阶层、各党派、各方面的团结为前提才能真正实现。在团结稳定的前提下发扬民主,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这是我们的传统,也是我们的优势。
(二)从人民政协的职能来理解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和工作
人民政协的发展是与人民共和国的成长始终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根本途径。去年初中共中央颁发的《意见》,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面,都作出了集中的概括和明确的规定,是我们履行职能的根本保障。下面我结合十二届市政协的履职情况来介绍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
1、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其要旨是为决策服务,纳入党政领导机构决策的环节;其原则是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的过程之中。协商于决策之前,才能使决策更加体现民意、兼顾各方利益,才能使领导机关的决策得到各方面的真心拥护并变成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行动,才能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政治协商,有利于根据新的实际情况和实践的发展,对已有决策进行及时调整、不断完善;有利于及时集中群众的智慧和经验,依靠群众的力量,解决执行决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去年,中共宁波市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规定了政治协商的11项内容,包括:本级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的有关重要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和调整预算方案;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教育、卫生、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决策以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决策等,都必须在决策前或决策实施过程中到政协进行协商。同时,对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基本程序和方法作了具体规定。如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协商会;主席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协商会;根据需要召开的由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协商会议等8种。政治协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是:年初根据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全年协商计划;协商议题一般应提前10天通知政协,临时协商的议题至少应提前3天通知(除人事协商议题外),并提供相关材料;提交协商议题的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参加政协的协商会议,并就提交协商的议题作出说明,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对协商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书面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在过去的四年中,十二届市政协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党委、人大和政府进行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政治协商。主要是: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对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报告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广泛的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专题常委会议,一般每年2-3次,围绕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如针对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北部地区差距较大的现状(奉化、宁海、象山人口占全市近三分之一,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海曙、江东等六区的38%,余姚、慈溪的73%),市政协召开专题常委会议,讨论促进我市南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问题,从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对策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南部地区实施了倾斜政策,使当地人民群众得到了实际利益,同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和实施“南统筹”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参考。主席议政会,不定期举行,主要就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制订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文化大市建设、财政体制调整、实施“中提升”战略和“法治宁波”建设等问题,进行了20余次协商。同时,参与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讨论修改,对30余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了专题协商。协商提出的很多意见建议被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采纳,进入有关决策和地方性法规。
2、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鲜明的党派性以及层次高、影响大等特点,可以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特殊的重要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党内监督,也不同于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还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同我国其他各种监督形式一样,都具有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市委文件对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形式、基本程序和方法都作了具体规定。并强调指出:要抓好落实反馈,对委员在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关部门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切实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政协反馈。建立健全民主监督交办事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该办未办的,政协可要求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对该办不办或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政协可向党委、政府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十二届市政协,在民主监督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主要是,加大提案督办力度,每年选择50件左右的重要提案摘编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并确定五至六件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或副主席分工督办,选择二至三件重要提案组织“回头看”;对政府专项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先后对政府采购、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了评议;在全会和常委会议期间举行政情交流会,选择小区物业和治安管理、食品安全、药品价格与质量、规范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创建文明城市等一批社会热点问题作为交流主题;探索建立了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新形式,与宁波电视台合作创建了每两星期一期的政协视点,在《宁波日报》上开办了人民政协专版,在现代金报试办了“委员工作室”专栏,改版升级了宁波政协信息网;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对群众关注的社会诚信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公共事业等问题开展跟踪监督,连续3年就“狂犬病”高发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主席会议建议案和调研报告;开展专题监督,寓民主监督于视察、考察、明察暗访等活动之中。如2005年8月份,市政协委员在“城中村”的暗访中,发现城郊结合部的王家弄村卫生状况很差。于是,委员们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将在该村发现的问题,先后两次在政情交流会上向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反映,并6次走访该村,在市、区两级有管部门的重视下,使该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老大难问题终于得到较好解决;开展监督性视察,对我市南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发展电子政务等重要调研成果的采纳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加大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中共中央《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胡锦涛总书记要求人民政协“充分运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围绕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选择一些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有见解、有分量的意见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十二届市政协参政议政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每年选择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一、二个重大课题,选准切入口,做深做细。如2005年初,市政协把“加快宁波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建设”作为重点课题,经过深入调研,提出了一个总报告和六个分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将“建设现代化国际枢纽港”正式列入《宁波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该课题获得2003—2005年度浙江省政协系统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二等奖。又如我市是国务院确定的长三角地区重化工基地和人防一类重点城市,市政协把宁波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作为重点课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平安宁波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十二届市政协还就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公交事业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二是贴近群众、务求实效。政协各专委会充分发挥委员作用,加强与党派团体的合作,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改制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经济适用房建设、九年义务制教育学杂费减免、农村征地补偿费使用管理、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深入调研和剖析,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同时,通过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集体视察、委员视察、委员约谈、机关干部下基层等形式,收集上报社情民意,积极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三项主要职能,既有所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在履行政协职能的过程中,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我们做好政协工作必须牢记的基本准则。
二、履行光荣职责,争做合格委员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各位委员需要抓紧做好调查研究、撰写提案和大会发言等履行职责的各项准备,以不辜负界别的重托、群众的期望和党组织的信任。下面就向大家谈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政协委员。
(一)政协委员的职责和活动方式
政协章程对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政协委员的权利包括:在政协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对政协工作提出批评建议;通过政协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项地方重大事务;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有申请复议的权利等。政协委员的义务包括: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遵守和履行上级和本会政协会议决议;遵守政协的各项规定制度纪律等。
具体说来,政协委员履职的主要形式有:
1、参加会议。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基本形式。人民政协的会议主要有: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此外,还有学习会、专题协商会、情况通报会等。政协全委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是人民政协最高层次的协商形式。常委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是全委会议闭会期间的主要协商形式。在上述两种会议中,还安排小组讨论、界别联组讨论、大会发言和政情交流,这是委员们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最主要的场所。全委会议和常委会议的大会发言,是政协特有的一种民主形式,影响大,分量重,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经常通过这种形式发表意见和主张。特别是大会期间,党政领导都要到委员小组会上来参加讨论、听取意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要到会听取意见。市政协在常委会议上提交的意见建议,市政府都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下次常委会议上对研究吸纳情况作出反馈。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专题座谈,是政协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协商议政活动的重要形式。如近年来,我市医疗纠纷愈演愈烈。去年,市区几家医院还出现了医院负责人、医护人员被打伤的恶性事件。医患纠纷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为此,市政协召开卫生、法律、新闻界委员专题座谈会,与有关政府部门、各界代表协商探讨破解医患矛盾的途径和措施,达成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共识。从5月到9月,市政协策划制作了三期政协视点和一期宁波日报政协专版,连续就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行舆论引导,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在人民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坚持以民主、求实、团结、鼓劲为指导方针,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坚持畅所欲言、求同存异,尊重多数,保护少数的原则。因此,希望新委员们能够积极发言,建言献策。
2、提出提案。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和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全体会议期间还可以会议小组或联组形式提出提案。提案可在全会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对提案进行办理和答复,对未予采纳的要说明情况,解释理由。因此,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十二届市政协共收到各类提案2296件,经审查立案2102件,其中委员提案1857件,委员参与率达89%。提案内容涉及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十二届市政协的提案被有关部门采纳和基本采纳的占80%以上,不少提案落实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对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机动车尾气污染、尤其是公交车冒黑烟问题,严重影响城区的空气质量,广大市民对此反映强烈。市政协把解决“公交冒黑烟”问题的提案列为主席会议协商办理的重点提案。毛光烈市长亲自召开协调会,决定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3年内对1800余辆未达标排放的柴油公交车进行报废更新或技术改造,基本消除公交车尾气污染。又如,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社会公共安全风险日益加大。委员们纷纷提出提案,呼吁我市尽快构建城市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并被列为2005年主席会议督办的重点提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多方考察研究,城市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已初步形成,报警服务平台已全面实行“110、119、122”三台合一,由“110”统一受理,形成了以“110”报警服务平台为核心的统一勤务指挥体系,提高了应急反应能力。关于如何撰写政协提案,这次培训专门安排了一课,这里我不多说了。
3、参加视察活动。视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开展视察活动,主要是为了让委员了解情况、知情明政,发现问题、加强监督,促进联谊、加强合作。十二届市政协坚持知情性视察、专题性视察与监督性视察相结合,除了各专委会组织的视察外,还有组织地开展菜单式多样化的视察活动。每半年,市政协发放一份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的征求意见表,提供若干项视察活动的内容包括时间和地点,每位委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兴趣爱好选择参加1-2项视察调研活动。
4、参加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也是政协发挥优势的重要途径。政协的各项报告、建议、提案都是以深入调研为基础的。政协各专委会是常委会领导下的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组织专题调研就是专委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市政协目前设立了七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按照自愿、协商、统筹安排的原则,由相关政协委员组成,根据需要还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和专门工作者担任特邀委员。专题调研一般规模较小,专业性较强,由于政协位置超脱、人才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比较客观,受到党政部门的重视。四年来,市政协各专委会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共形成调研报告120余份,为党政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了参考。
5、反映社情民意。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特色性工作。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具有联系面广、层次和水平较高、渠道畅通的特点,有些重要意见能够直达省市直至中央决策机关。比如,四年来我市政协向全国政协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600余条,被录用75条,温家宝、贾庆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有20多条。如,市政协报送的“将福利企业退税制度改为财政补贴制度”的信息,得到了黄菊副总理的批示,建议被采纳后,从去年7月1日起在全国进行了试点。“在沿海发达地区进行农村宅基地等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试点”信息中的建议,被国家国土资源部所采纳。市政协连续10年被全国政协评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我们希望每位委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每年至少反映一条重要的信息、提供一条有价值的建议。这块工作也专门安排了一课,我就不多讲了。
(二)尽职尽责,做一名合格、优秀的政协委员
要做一名合格、优秀的政协委员,我认为,应增强四种意识。
1、政治意识。人民政协以“政治协商会议”作为机构的名称,顾名思义,政协委员必须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为此,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首先,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注时事形势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趋向。通过学习,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致力于现代化建设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自觉抵制西方政治制度的影响,保持政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要学习政协理论和《政协章程》,加深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准确把握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法,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再次,要不断扩大知识面。政协委员大多是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代表人士,有的还是专业领域出类拔萃的“领军人物”,这是政协发挥“人才库”、“智囊团”的优势所在。在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政协委员经常要参加各种协商议政活动,参政要参到关键处,议政要议到点子上,就必须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多接触基层和实践,这样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才能有广阔的视野和实际价值。
2、大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履职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只有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想大事,议大事,才能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今后五年我市要围绕继续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着力推进科学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因此,我们要围绕这一大目标,着重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我们的意见建议要有分量,得到党委政府的采纳,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使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为民意识。政协委员是社会各界别推选出来的代表,是各界群众的代言人,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力点。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地深入群众,体察民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做有心人,注意了解群众的疾苦,特别要关注困难群体,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诉求,积极促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切身的利益问题的解决。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热心公益事业,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以实际行动与广大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和友谊。要当一名优秀的政协委员,必须有一股激情,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有敢于担当的勇气。对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要敢于讲真话,敢于直言。
4、形象意识。当上政协委员,就意味着成为了公众人物,并且是在一定范围内有着影响的社会公众人物。每一位政协委员要以自己优秀的品格、高尚的情操、模范的行为,塑造和树立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恪守国家法律法规,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遵守社会公德,要明是非,知荣辱;维护家庭美德,要以身作则、敦亲睦礼。在社会上要做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在单位里要做受人尊重的好员工、好领导,在家庭中要做富有责任感的好成员,努力实践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种良好风气”。
这里,我对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要特别强调几句。中共党员委员要时刻牢记自己首先是共产党员,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原则,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履行职责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要模范遵守和实践《政协章程》,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生活中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实际行动体现中共委员的素质和水平,以良好形象展示先进性。
为了激励先进,调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市政协建立了委员参加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登记制度,将委员参加学习、会议、视察、调研,以及撰写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情况,定期向委员以及委员所在界别、单位通报。市政协还建立了评比表彰制度,对委员中的参政议政积极分子、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分子、优秀提案等进行表彰奖励。新一届政协成立后,将对这些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以更好地发挥激励和鞭策作用。
各位委员、同志们,十三届市政协的五年,是我市着力推进科学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的关键五年。人民政协工作舞台广阔,大有可为。希望大家在人民政协这个大家庭里,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不辱使命,以昂扬振奋的精神状态履行委员职责,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社会,为我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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