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品牌的最终归属,或成中外资合作的典型案例 资料图
□本报记者 于兵兵
“像其他商业机构一样,它(娃哈哈)的所有人可能改变,管理团队可能改变,但是没有人能够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娃哈哈这个品牌属于中国和中国人民。”昨天,法国达能集团向上海证券报反复重申的这一观点或影射着“达能-娃哈哈”强购纠纷的最终结果:即“娃哈哈”仍会以民族品牌的身份存在于中国市场。达能所谓强行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股权,或强行将“娃哈哈”商标使用权从非合资公司中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达能的另一说法同样引人关注,对于娃哈哈集团总裁宗庆后日前以网上直播方式披露事件相关进展,达能称“已经做好了启动全面法律行动的准备。”
达能:娃哈哈违背合作协议
昨天,达能集团与娃哈哈集团的“强购”风波再度升级,在宗庆后通过网络直播回击达能新闻发布会行为后,昨天下午,达能集团向本报公布最新声明,再次强调宗庆后及其他中方合作者组建非合资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合资企业拥有的娃哈哈品牌一事属于“公然违背合作协议”、“违反《公司法》”的行为。
4月2日,宗庆后以媒体采访的方式第一次曝料达能欲强行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51%股权。理由是达能与娃哈哈在10年前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类似“经合资公司董事会许可,方可使用‘娃哈哈’品牌”的规定。4月4日,达能集团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达能无意垄断中国饮料市场,与收购传闻有关的信息均来自与娃哈哈签订的相关合同。
此为达能娃哈哈第一轮交锋。
至昨天下午,达能集团第二次公开表态,三点内容包括:1、达能在合资公司中拥有51%控股权,合作协议公平、合法。合作一方如果希望改变当初约定的条款,应该通过正常的协商解决。“如果一方想要改变合同,就对外宣称说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一方是受到迫使的,或者另一方有恶意的动机,这不公平,也不真实”。2、宗庆后及其他中方合作者违约在非合资公司中使用娃哈哈品牌的行为损害了达能集团作为大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杭州上城区政府、以及娃哈哈企业员工作为股东的利益。3、达能坚持与合作伙伴以开放和透明方式进行合作。
和解?诉讼?调解?
一个微妙的变化是,虽然达能依然表示“尊重合作伙伴,并以诚信的态度”对待谈判,但“已经做好了启动全面法律行动的准备”。此前,达能亚洲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达能更希望以友善、真诚的态度解决争议,对诉诸法律的可能不予置评。“达能的态度可以理解,外资的要求确实是以10年前的法律合同为依据。但是达能真正将事件向诉讼阶段推进的可能性不大。”一位分析人士称。
根据宗庆后此前透露,达能目前正试图通过政府层面沟通调解方案。昨天,记者向商务部办公厅、商务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等相关机构咨询此事,对方均称不知情。而达能集团在声明中称,因合资公司股东中包括杭州市上城区政府,因此有专家分析,达能依靠的政府调解力量可能来自杭州上城区政府。但是,截至发稿时,记者没有联系到该区政府相关部门。
宗庆后另立门户可能不大
根据宗庆后的介绍,已经在4月5日召开了董事会的“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在事件处理方向上仍有分歧,达能承诺可以修改有关商标使用的合同限制,但非合资公司的产品仍然由合资公司销售。而娃哈哈中方团队并不同意销售产品的定价方式。
“日前双方的分歧已经仅限于技术层面,未来谈判只会围绕合同附加条款的修改进行,达能收回并购要求基本成为定局。”分析人士指出。面对达能强行依据合同,要求非合资公司归还娃哈哈品牌的可能,宗庆后称,这一结果或将导致中方另立门户。分析人士指出,因为娃哈哈中方团队掌握娃哈哈品牌的核心管理权,达能并不希望看到这一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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