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警察吴幼明是个“另类”,爱好办杂志、拍电影、搞行为艺术,最让常人难以理解的是,身为警察,却在网上公布了当地公安系统内部的一些“秘密”,比如,现身说法反映当地交警系统给民警下罚款任务的“内幕”。3月16日,当了13年警察的吴幼明被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辞退了。辞退他的原因是,他所办的民间杂志《水沫》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且有代售和直销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民警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否则可以辞退。(4月5日《中国青年报》)
一整天,我的心都浸渍在他们母子二人抱头痛哭的描述之中:他的母亲,一个62岁的老人,那天听到儿子丢掉了“铁饭碗”的风声,哭得像个孩子。一份警察工作没有了,一个体制内的人,突然被体制抛弃,那种撕心裂肺的哭,传递给我的是强烈的痛。
吴幼明因为其自办杂志有少许代销和直销行为,被视为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而被辞退,其实显然是个借口。他卖了几本自办的杂志实则算不上什么经营活动,而真正谈得上经营活动的那些警察大腕却在体制内得到保护。人们心知肚明的是,他之所以被体制抛弃,完全是他的“叛逆”表现形成了对体制的冲击。让人十分无奈的是,这个体制坚如磐石,同样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而罚款创收以至明着下达罚款任务是严重违反《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的。《警察法》在这里没有保护它条文的忠实执行者,却让它在挑战一个为法不容的惯例时成为被体制驱逐出局的利用物。
种种执法经济衍生的恶,其实早已让人们看清了它病灶的丑陋,不仅是民众痛恨,即便是警察本身谁愿意吃这碗有如公安局长所言的“尿泡饭”。一般体制内人身在其中只能逆来顺受,无非吴幼明书生气重了些才显出自己的另类罢了。这种体制之痛是双重的,它痛在体制内外,它似乎还会成为我们心头久远的痛,因为一则尽管有多部法律约束多年依然故我,另则看它硬撑强扛似乎还将维系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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