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向正
市委《报告》指出,在今后五年我市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全面提高平安创建水平,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平安宁波”。会议期间,如何深化“平安宁波”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市党代会代表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三年来,我市扎扎实实开展“平安宁波”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呈现出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刑事案件发案、安全生产事故等总量指标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平安宁波”建设面临良好机遇
“我市平安建设工作通过几年努力,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具备了较好的基础条件,当前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党代会代表王永年分析当前“平安宁波”建设的总体形势时说。
王永年代表认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整体提高,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各方面的和谐因素不断增多。特别是随着“平安宁波”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市平安建设领域不断拓展,政法综治的网络逐步延伸,化解矛盾的机制基本确立,并成功摘取了“浙江省平安市”桂冠。当然,我们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作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在社会变革中,仍然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因此,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全面提高平安创建水平,让人民更加满意。
做到打击防范两手并举
在“平安宁波”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如何做到打击防范两手并举,努力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是代表们讨论较多的问题。
市党代会代表陈冈认为,深化“平安宁波”建设,要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要严厉打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入室盗窃犯罪、盗窃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在专项整治中,公安机关要充当主力军,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参与。要发动和提倡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和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见义勇为,从而最大限度地压缩违法犯罪的时间和空间,打击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
建立完善社会和谐稳定长效机制
市党代会代表贺富昌认为,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要更好地落实依法治市的各项措施,深入推进法治宁波建设,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水平。要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使一些社会矛盾消除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贺富昌说,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和形象,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关,其好坏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通过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市党代会代表王文燕认为,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当前要更加重视强化司法公正,要通过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既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做到依法行政,而做到这两者并重的一个重要的落脚点就是要坚持公正司法。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探索和完善行政案件审判案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其化解社会矛盾之调节器和解压阀的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人人参与“平安宁波”建设
陈冈等代表认为, “平安宁波”建设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违法犯罪是社会消极因素的突出反映,所以社会治安必须实施综合治理,做到人人参与,群防群治。不但政法各部门要齐抓共管,而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也要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各地要广泛组织党团员义务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社区群众志愿者等队伍参与社会治安巡逻活动,从而形成建设“平安宁波”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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