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2005年8月,黄圣依单方面解约星辉公司,小女子与星爷的战斗轰轰烈烈进行了将近两年时间,日前香港法院终于公布了判决结果。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法院再次驳回了星辉公司要求不对外公布法院判决结果的请求,并于2007年3月14日向外界公布了2007年2月6日的判决结果,将黄圣依打赢周星驰官司一事大白天下。对观者而言,这场“拉锯战”历时近两年,对这场官司从高度关注到后来的漠然,再到如今的麻木,孰是孰非已不再重要。
14日,法官作出裁决并公开判词,判词透露控辩双方在法官颁下判词前已达成全面和解,不过判词并没有透露和解的详情。同时,判决驳回了星辉公司的临时禁令申请,也驳回了其禁诉命令的申请,还要求星辉公司支付黄圣依方传票产生的费用。这表明,在这场官司里,黄圣依打了一个漂漂亮亮的大胜仗。
记者昨天联系黄圣依的经纪人杨女士,她表示官司结果其实大家早已经知道了,媒体也早就报道出来了,她们不说,是因为与星辉公司有协议,毕竟黄圣依是周星驰一手挖掘的,是她的恩人。现在香港法庭对外公布出来,她们没什么可意外的,也没什么可说的。
黄圣依周星驰
纠纷始末
2005年8月7日黄圣依因不满公司逼迫接戏单方面宣布与星辉解约
2005年8月10日星辉公司声称要将黄告上法庭
2005年10月10日黄圣依宣告与星辉公司解约已生效
2005年10月21日星辉控告其违反合约
2005年12月16日黄圣依状告周星驰索赔百万,上海法院予以受理
2006年6月14日黄圣依秘密签约新东家中视精彩
2006年10月27日星辉告黄案在香港开庭,但双方都未出庭
2006年12月1日周星驰再告黄圣依违约,爆其三年赚600万元
2006年12月10日黄圣依未赴港出庭应讯,遭香港法庭最后通牒
2007年1月9日香港法院驳回星辉公司的诉讼,判星辉公司欺诈艺人,并认定黄圣依解约有效
2007年1月10日星辉提出三点质疑,官司延期宣判
2007年2月6日黄圣依与星辉官司终结,双方法庭上签订君子协定
2007年3月14日香港法院公布黄圣依与星辉公司官司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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