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网友“老天保佑”向热线反映,在农工商超市里一家数码快印摊位上,橱窗里展示着两张处理过的人民币图样,一张百元面值的毛主席像变成了演员范伟的头像,而另一张面值250元的头像变成了网络红人芙蓉姐姐。
这家数码快印摊位于农工商超市的入口处,摊位展柜上展示了摊主设计制作的各式各样的快印作品,这些作品将个人生活照印制到各种生活用品上,显得很有特色。在展柜的正中间,记者发现那两张仿制的人民币图样就贴在展柜的表面,形象逼真,特别是那张印有范伟头像的百元人民币,无论是图案还是色彩都非常接近真币。
摊主告诉记者,这是用打印纸打印的,放在这里只是向顾客展示本店的数码设计印制水平,并非用于商业用途。在整个交谈过程中,摊主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仿制行为有何不当之处。
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苏常州友联律师事务所彭美松律师。彭律师表示,人民币是我国法定流通货币,依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据了解,按照《条例》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个人和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殷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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