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刘宇鑫周奇)到去年年底,我国城市低保对象已经累计达到2241万人。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昨天表示,从总体估价和社会反映来看,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实现了应保尽保,并基本做到了分类施保,有效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我国还在25个省、市、自治区的2133个县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受益的低保对象达到1509万人。在中央支持下,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望在上半年全面建立起来。
城市低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
李立国介绍,去年每个被保障群众平均每月的低保标准达到169.6元,比2005年提高了13.6元。过去一年,中央政府为城市低保投入资金136亿元,各级地方政府投入城市低保资金86.1亿元。
在落实城市低保制度上,民政部门抓紧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应对临时性的物价波动,采取临时提高补助水平的措施,保证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二是注重推行分类施保,对重病、重残和因其他情况加剧了生活困难的家庭,按照低保标准全额或以高于标准的金额给予救助,尽量满足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三是将低保制度与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相结合,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政府保障和社会援助,并且促进低保制度与就业政策衔接,进而实现享受低保政策的人群能够及时调整,做到“有进有出”。
农村低保制度做好四项工作
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我国有农村人口7.37亿人,占全国人口的56.1%。截至去年年底,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有2148万人,低收入群体有3550万人。李立国介绍,目前,我国已在25个省、市、自治区的2133个县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受益的低保对象达到1509万人。而尚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也普遍实行了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已累计救助群众将近730万人。
李立国说,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策,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指导各地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地确定农村低保标准、低保范围和低保对象。二是规范资金筹集渠道,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去年,在各地实行农村低保制度的工作中,地方投入农村低保资金41.6亿元;在对农村特困户实行定期定量救助的过程中,地方投入资金13.9亿元。三是规范低保操作程序,保证低保制度有条不紊地落到实处。对于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和形式要进行规范,在家庭收入核查方面要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合理办法。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村低保资金在运作中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基层民政部门低保机构的建设,使其在人员配置、工作经费安排上更加适应农村低保制度建立后新增工作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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