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网评员:枯藤老树
现实生活中,自古就有“拍马屁”之说。其中有部属拍领导、有下级拍下级的,也有穷女婿拍富丈人的,等等,鲜有听说党员干部“拍群众马屁”的。最近,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要求干警学会“拍群众马屁”。所以提出这样要求,因为有关部门痛感一些干警“热衷于跑机关,跑领导,不愿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新华社1月5日电)。
提醒、告诫党员干部不要热衷于跑机关,跑领导,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出发点没有错,无可厚非。但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说成“拍群众马屁”,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拍群众马屁”,味同嚼蜡,除了哗众取宠之外,没有别的。因此,值得商榷。
其一,有媚俗之习。不管谁拍谁的,拍马屁,总是旧习遗风,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不足挂齿。应该摒弃!拍马屁者之所以乐于“拍”,现实告诉我们,心中肯定对被拍者怀有某种目的,不是仕途上想寻求奖掖和提挈,就是棘手问题上想得到帮助和照顾;不是经济上的,大概就是政治上的。就是暂时没有什么目的的,也是在为日后打基础、做准备。离不了利益目的拍马屁,就是动机不纯。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本质上讲,不存在谁要拍谁马屁的利益关系。如果有,那就是思想认识问题,没有把群众放在和自己同等的位置。
其二,有心虚之态。有的党员干部,平时喜欢高高在上,路上遇见群众,总是把头昂得高高的,爱理不理的,就是偶尔与群众交流,也是目无定珠,心不在焉;有的喜欢随意发号施令,想怎么着就怎么着,根本不顾群众冷暖,就是群众遇到难事找上门来,也是东推西推,能拖则拖的;有的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吊儿郎当,业绩平平。但一到“评时”,就会判若两人,笑脸多了,话语软了,腿脚勤了,与群众也主动套近乎了,此时“拍群众马屁”,依笔者说,就是心虚也。
其三,有造假之势。尽管现在早已不是口号遍地飞的年代了,但似乎有时此类的“影子”还在。有些党员干部总爱琢磨一些不着边际的新提法、新观点,其实就是换汤不换药、新壶装旧酒,改改头面而己,没有实质性的内容。群众看我们党员干部,不仅看你说了什么,更要看你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做得怎样。你就是好话说了一大箩筐,他们仍然出行难、上学难、住房难、就医难、就业难,他们是不会领情的。像那些不解决实际问题、走走过场的“拍群众马屁”的做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头脑也是清醒的,就是造假,遮人耳目也。
其四,有避责之嫌。如果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对待群众,都能一贯知冷暖,了实情,帮助他们解决一个个实际问题,“拍群众马屁”又何从谈起?!只有那些自己平时做得不怎么样,到了听取民意、影响自己进步的关键时刻,才会想到群众,才会给群众以殷勤,这种逃避责任的“拍马屁”,群众不但不认可,而且还相当反感。
行文至此,笔者其实就是想表达一个观点:群众的马屁是不要拍的!就像某些贪官在法庭上假惺惺地痛诉那样:“我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了”,群众怎么了,群众往往更能知情达理,觉悟往往很高。如果真是混同于普通群众了,还会有牢狱之灾吗?而实际上是没有做到“混同”。
同样,“拍群众马屁”,请不要乱抬高群众的地位了,群众从来没那奢望,只要能平起平坐,只要党员干部把他们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对待,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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