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18日下午召开全市节能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形势,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十一五”宁波市节能工作。市长毛光烈在讲话中强调,全市要全面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由常务副市长王勇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康、副市长余红艺、市政协副主席项性平和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苏利冕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五”期间累计节能达到113.1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硫1.57万吨,烟尘0.22万吨。供电煤耗、炼油单位能耗、不锈钢综合能耗等主要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指出,由于经济粗放型增长和结构不合理,我市能源利用效率仍然比较低,与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的水平相比差距还较大,能源浪费现象还比较突出。
毛光烈指出,能源支撑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节能降耗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宁波虽是经济大市,但又属能源小市,能源短缺一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眼下,我市正在进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力的新一轮经济建设,也要求我们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因此,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围绕节能降耗这条主线,突出重点,多管齐下,努力实现“十一五”全市节能目标。
毛光烈强调,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是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核心约束性指标。其中要求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0%,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8%,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5%,政府机关用能总量减少20%;能源利用综合效率达到40%以上。要完成这一目标,任务相当艰巨。他要求全市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节能降耗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把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毛光烈要求全市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强化工业节能;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着力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坚持节能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坚持节能与管理创新相结合,强化管理促节能,包括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GDP能耗公报制度和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着力构建与市场机制有效互补的政府节能调控和服务体系。
节能降耗工作事关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毛光烈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考核目标,成立节能领导机构,实行能耗考核责任制度,并试行“一票否决制”;强化政策引导,探索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采取有力节能激励政策,创新机制;健全节能法规,严格节能执法;加强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节能氛围,切实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会上,余红艺代表市政府与全市11个县(市)区负责人签订了节能降耗责任书。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就做好下一步节能降耗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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