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国将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并加快农村金融、乡镇机构等领域的改革。
昨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一号文件”)。此次的一号文件明确将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这是2004年以来,第四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九个一号文件。
农民稳定增收仍困难
一号文件要求,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应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尽快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
具体到2007年的目标,文件提出,总体上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
“增加投入的三种说法,即总量增加;增量增加,也就是基数之外每年新增加部分;比重增加,指占到财政总支出比重。”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郭书田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尽管2006年投入“三农”总量增加了422亿元,但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是下降的:2005年比例是9.2%,2006年下降到8.8%。
“未来对‘三农’投入的比重应占财政总支出比重的10%,这才真正表明财政是向‘三农’倾斜的。”郭书田说。
尽管中国农民收入21年来首次实现连续3年增幅超过6%,但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民稳定增收依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农民人均纯收入去年达到358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加快1.2个百分点。但这一数字和城镇居民相比仍有差距。
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
贫困地区可先行金融试点
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方面,一号文件要求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
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农行、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引导邮政储蓄等资金返还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发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
在一号文件正式下发前,银监会已经公布了放宽农村金融准入的相关措施。昨日,银监会网站公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6项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文件。
银监会要求各银监局要按照“宽准入、严监管”的原则,积极引导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投资创业。
一号文件同时要求,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在保险领域,文件要求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在农村综合改革方面,一号文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同时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季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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