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万宁
继昨日部分房地产公司纷纷公告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带来的影响之后,今日,两市绝大部分房地产上市公司又公布了相关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国税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影响十分有限,而对各公司2006年的经营业绩更是几乎不构成影响。
对于政策效果,上市公司普遍表示,《通知》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通知》有利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执行,但在土地增值税缴纳标准和应税口径方面和以往规定并没有变化。
对于《通知》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各上市公司均称,公司已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各地方政府规定,在项目的开发运营中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考虑和估计,在房产实现销售的同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并按照相关规则,在2006年度预提了相关的土地增值税。《通知》对于各企业2006年经营业绩基本没有什么影响,各公司已经作出的业绩预测也不会受到影响,对今后的经营业绩影响也比较小。
大部分公司都表示,由于所开发的房产基本以普通居民住宅项目为主,因而受土地增值税影响相对较小。不过,部分公司强调,对于《通知》的实施所带来的具体影响,还需待税务机关的具体清算办法出台后方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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