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央视著名栏目“焦点访谈”的谐音“娇点芳弹”遭到商标抢注,商标类别是隆胸类产品。注册人为天津一商标策划工作的专门人士曹春富。曹富春称“我动了央视的奶酪,但这并不是恶搞”。近年来,明星名字和著名栏目的谐音被注册成商标的现象屡次出现,一时间商标抢注成风。继央视著名栏目“新闻联播”的谐音“馨吻脸脖”被抢注成某化妆品商标后,日前,央视另外一档著名栏目“焦点访谈”的谐音“娇点芳弹”又被抢注成商标,商标类别是隆胸类产品。
昨日,注册人曹春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是专门从事商标策划工作的,这次他是应一家女用化妆品公司委托策划注册的。“娇点芳弹”商标主要用于美体、丰胸的液、膏、胶囊等女性保健品,“娇点”和“芳弹”能体现女性美体的概念。“我动了央视的奶酪,但这并不是恶搞。”曹富春表示,商标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可以成为一个利润点。同时,他向记者出示了国家商标局开具的商标注册发票,上面“娇点芳弹”四个大字赫然醒目。目前,曹富春正在等待国家商标局下达受理通知书。
近年来,由于相关法规的缺失,商标领域早已“乱象如麻”了。当前首要的问题是“适时法规”的建立,和提高“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素质。记者就“娇点芳弹”商标注册一事,对10名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结果有两人表示,只要不是相同的名称,别人用作商标注册不应被谴责;有3人认为这纯粹是一种“炒作”、恶搞;有3人认为是搭载了中央电视台的知名度,属于“巧取豪夺”,不应提倡;有两人认为无所谓。
记者就此事致电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工作人员未对此事表态,但表示会将此事反应给相关负责人。后来,记者又试图联系央视版权处,但未能成功。
律师观点
锐特律师事务所沈雁群律师介绍,自2002年新的《商标法》首次允许自然人可注册转
卖、更改商标,导致几年来个人商标注册量明显上升,其中大部分属于投资行为。“娇点芳弹”商标的抢注有恶搞的成分在里面,很可能因“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被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央视可以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身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沈律师还认为,投机心理是造成近年商标注册量大增及无限恶搞的重要原因。
恶搞商标一览表
2006年7月,中央一套被抢注为安全套商标;2006年8月,中央二套被抢注为内衣商标;
2006年8月,艺术人生被抢注为避孕用品商标;2006年8月,中央台被抢注为男性性保健食品商标;
2006年8月,春晚被抢注为安全套商标;
2006年10月,榜上有名(央视一套黄金栏目)被抢注为传媒类商标;
2006年12月,央视新闻联播节目被用谐音抢注为化妆品商标“馨吻脸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