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旦起,温州市区23家酒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进店就餐。尽管此前当地工商局和消保委出面“劝导”,物价部门也表示要干预,但当地大部分酒店还是坚决执行了这一行规。关于自带酒水收开瓶费的争论逐步升级,渐渐演变成了一场扯不断、理还乱的拉锯战。
餐厅近半利润靠酒水
“餐饮”本来就包括餐和饮
北京春天酒楼,总经理戴宝明明确告诉记者,他们酒楼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戴总认为,如果不准酒楼谢绝自带酒水、加收开瓶费,将影响餐饮业的良性商业行为,影响餐饮业的发展。“消费者自带酒水会增加酒楼的成本,如延长就餐时间,占用就餐位置,使酒楼翻台的次数减少,增加酒具损耗……如果消费者都自带酒水了,许多酒楼也许将无法生存,更不用说发展了。如果消费者一定要自带酒水,酒楼只好收开瓶费。”
对于记者关于酒楼内酒水的进价与超市价格的差价有多少这一问题,戴总毫不隐晦地回答说:“我们酒楼五粮液的批发进价是398元一瓶,在酒楼内卖468元,超市的售价为420元;再比如,小瓶二锅头外面卖3元一瓶,我们卖4元。”
而在备受关注的温州,酒店酒水利润为其批发价的70%至80%,饮料利润在200%至300%。另外,酒店还能挣取高额“进场费”,那些卖得好的酒水仅进场费每年就有两三万元。
那么,餐饮业酒水的利润究竟有多大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店老总向记者透露:“菜品的利润空间非常薄,但酒水的利润为30%至50%,有些酒店的酒水利润甚至要占全部利润的2/3。其实,收开瓶费只是为了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以便消费酒店里的高价酒水。”
开瓶费多少无统一价码
到餐馆自带饭菜该如何处理
记者在一些酒楼采访后得知,虽然大家都知道开瓶费引发争端的事,但因为先前的法院判决并没有说酒楼收取开瓶服务费是非法的,也没有对收取标准是否过高等问题进行定性,法不禁止就可行,所以各家酒楼的开瓶费还继续在收。
对此,餐饮业内人士一如既往地表示支持。北京市烹饪协会秘书长罗远琪说:“酒楼收开瓶费实际上收的是产生服务的费用。”
自带酒水的开瓶费究竟应该怎么收?一家酒楼的负责人认为,客人自带酒水应按酒楼该酒水售价的50%另收取服务费,酒楼没有的酒水要按100元/瓶收取服务费。北京春天酒楼的戴总表示,客人自带酒水可按酒楼该酒水售价的30%另收服务费。
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何之绂认为,消费者自带酒水及食品,企业无法保证安全,如果发生问题,不好界定责任;酒水是企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假如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那么到餐馆自带饭菜该如何处理?他提出,如果企业收费合理、明码标价、明示醒目,收服务费就是合理合法的。至于企业是否收取服务费及收多少,应让市场来调节。
消协律师斥之为霸王条款
行规再大也大不过法规
本报记者还就这一争议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邱宝昌明确表示:“如果行规不合法,也成不了护身符。行规再大也大不过法规。应叫停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这类霸王条款。”
他认为,即使许多餐饮行业采取了公示或告知,但其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一种为自己免责、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其应属无效条款。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邱宝昌认为,靠卖酒水盈利不是合格的酒楼,就像医院主要是治病而不是卖药一样。他说:“人们自带酒水是因为酒楼的酒水太贵了。酒楼提供酒水分摊一些费用、税收,适当加价是可以接受的,但应尽说明义务。而且,加多少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价位上,现行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记者提出的业内协会力挺开瓶费是否合适的问题,邱宝昌说:“协会应该为企业说话,但不能纵容,应对企业进行自律,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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