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刚刚对北京一酒楼收取“开瓶费”说不,温州23家酒店又联合声明:2007年1月起,到他们酒店就餐时,请不要自带酒水。
新年临近,郑州餐饮业迎来了一个新的消费旺季,自带酒水又成了热门话题。本报调查显示:半数商家谢绝自带酒水,六成市民反对“谢绝自带酒水”,近九成市民表示遇到这种情况会换饭店。
消费者:不让带酒水就换饭店
现状:八成市民吃饭自带酒水
调查显示,有酒水自带行为的消费者占80%以上。对于一些饭店“禁止酒水自带”的行为,消费者有着不同的看法:64.7%的人反对商家的这种霸王条款;33.3%的人表示理解,并保持中立;只有2%的人对此行为予以赞同。此外,86.5%的消费者在碰到自带酒水遭拒绝的情况下选择换饭店。
调查显示,郑州市绝大多数商家没有对自带酒水进行限制,明确表态有这方面规定的只占4%。谢绝自带酒水的多为比较大的饭店,很多中小饭店虽然对此不做限制,但也不赞同顾客自带酒水。
数据分析:自带酒水成为一股颠覆现有终端营销模式的冲击波,以难以阻挡之势直接冲击着餐饮酒店,而且波及的范围越来越大。
商家:酒水费包含了诸多服务
采访中,郑州市近一半餐厅的老板认为,饭店要对整个饮食消费过程的安全卫生负责,因此反对顾客自带酒水。
数据分析:很多饭店已经意识到,反对自带酒水会减少客源,但他们又认为,饭店提供有音乐、空调、餐具、沙发等优质服务,而超市仅仅是一个出售酒的网点,拿超市的酒水价格和饭店的酒水价格作对比,有失公平。
消费者:商家拒绝自带缘于高利润
调查显示,消费者认为商家禁止自带酒水的首要原因是不愿意放弃高额利润,其次是考虑到饭店的投资。酒水价格虚高成为消费者自带酒水的主要原因。而顾客选择在超市购买酒水,唯一的原因就是超市的酒水价格便宜。
数据分析:这说明消费者和商家在此事上还有可商榷的余地。有的地方在饭店中开设酒水专卖,降低酒水价格,不仅给消费者提供了方便,也为饭店带来了更大的人流量。与整日争吵相比,这种双赢的模式更值得期待。
提醒:靠酒水发财的想法过时了
允许顾客自带酒水,绝大多数郑州商家都表示利润有所下滑,还有部分下滑幅度明显。
数据分析: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商家定价顾客埋单的时代已经过去。但部分商家仍然固守原来的经营方法,利润下滑在所难免。相反,那些洞悉市场、了解消费者行为和消费动向的商家及时调整对策,从经营思路、酒店特色、民族文化、酒店管理和服务上做文章,摒弃暴利思路,把酒水的价格一降再降(目前,在绝大多数的酒楼饭店中,酒水的利润额只占销售总体利润的十成左右甚至更少,而过去这一数字达到30%甚至更高),取得了市场先机,在这场酒水消费市场的变革中利润不降反升。
消协:禁止自带酒水有违消法
李博(一般市民)
为什么吃饭不让带酒和饮料,这是顾客自己的权利。我吃饭掏饭钱,而且这个饭钱比在家里做贵多了,商家已经赚了很多钱。之所以要自己带酒水,就是因为饭店酒水价格太高。这可以对比呀,一般在外面买瓶最普通的奥克啤酒2元,进了饭店就卖5元。1.5升装的饮料一般超市卖5元,到了饭店就要10元。天呀,真扎人,谁还敢在饭店买呀?
王经理(花园路某饭店老板)
顾客都带了酒和饮料来吃饭,我们怎么做生意?200多平方米的饭店,租金一月要2万元,水费、电费、服务员一个月400元的工资,这些花费怎么办?饭钱才能挣多少?
李克亮(郑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
餐饮业已经市场化,物价部门只能对其是否明码标价进行监督,禁带酒水的行为往往要通过市场来调节。可以想见的是,若餐馆禁带酒水,必然会损失客源,对其经营不利。
建议:遇到禁带酒水的情况时,消费者最好力争自己的权利。
黄静(郑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主任)
尽管餐饮机构禁止自带酒水的做法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但餐饮机构认为他们装修、服务花了很多费用,对消费行为做出限定天经地义。
对于消费者投诉的餐饮机构禁止自带酒水的情况,目前我们还不好受理,因为尽管餐饮机构的做法不合理,但还没有构成侵权。
建议:如果餐饮机构没有明确告诉消费者禁止自带酒水,自带酒水又不允许,消费者可以直接拨打12315投诉。对明确告诉禁止自带酒水的餐饮机构,消费者最好是换家餐馆消费。
消费者选择权受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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