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军华
教育部承诺,2007年,我国将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要全面清理、规范和公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教育收费及管理使用规定,从制度层面防范各种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做到收费和经费使用规范、公开,并让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完善教育收费监督和举报体系,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乱收费是一个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么多年来,这一问题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如果这个问题搞不清楚,对乱收费的治理就很难做到对症下药。
从根源上看,乱收费屡禁不止是由于教育投入不足。从1965年以来的40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教育投入增长速度都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也逐步提高,“目前世界平均水平约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了9%左右,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达到了4.1%。”而我国2005年,全国教育支出3951.59亿元,仅占GDP的2.16%。
根据相关规定,教育投入不足留下来的缺口,应由地方政府来承担。但是,地方政府填补这一缺口的动力不足,官员们更关心自己的政绩。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维持运转,只能采取乱收费,将相关成本转嫁到公众身上,由公众承担教育投入不足的后果。因此,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教育部门,都很难真正用心去解决乱收费问题,否则,留下来的缺口由谁来承担?假如学校因此无法正常运转,教育部门的政绩也必然大大受损。这就意味着,乱收费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的利益实际上是紧密相连的,它们很难去真正落实治理乱收费的相关政策。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乱收费都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默认乃至纵容的。只有逼迫学校乱收费,地方政府才能减轻财政投入的压力。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曾直言不讳地指出:“不是学校在乱收费,都是地方政府逼着学校乱收费。”
以占GDP4%的标准来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缺口大约800多亿元,以中国目前的财力,填补这个缺口是完全有实力的。应该认识到,借助财政投入不足的名号所进行的乱收费,可能远远超出填补缺口本身的需要,而沦为一些蛀虫敛财的途径。只有财政投入足以填补此前所留下来的缺口,政府和教育部门才能理直气壮地去治理乱收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也才有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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