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6日召开的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个扩大”,即要把改革从现有的10家试点单位扩大到全市所有宣传文化单位,从市本级扩大到11个县(市)区,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扩大到整个宣传文化领域,从存量改革扩大到用新的体制机制发展增量。这标志着宁波文化体制改革从先行试点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自2003年6月被列入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宁波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抓住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事业和产业两大领域、国办和民办两方面力量,在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宁波广电集团、《东南商报》、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印务中心、宁波大剧院、宁波市艺术剧院、宁波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海曙区文化馆、十里红妆博物馆10个单位中扎实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文化大市建设。
宁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将具体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对文化单位区分性质、划分类型,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个单位的改革任务,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为文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