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8月获国务院批复实施。
国务院批复明确,宁波城市性质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批复中,宁波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港口和对外贸易口岸优势,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宁波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国际港口和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要求,在规划实施中要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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