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夹 | 返回宁波网首页 | 博客 | 论坛 | 时尚 | 娱乐 | 影院 | 电视 | 音乐 | 健康 | 汽车 | 旅游
对 话 BO播报 三江时评 网友播报 网上调查 网友贴图 论坛精贴 点击排行 网上电视 外媒看宁波 图 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专题 > 专题稿件 正文
KTV版权费按包房数收费不科学 呼吁共商标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1月29日 14:12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27802780  重要报料本网付酬 浙江网通热线支持

  KTV“12元/包房/天”的版权收费标准公布后,娱乐业争论声一片。市版权局表示,明年将在我市正式实施该政策,但具体收费标准将作适当调整。昨日,渝中区娱乐行业协会针对版权使用费展开行业大讨论,希望有关部门参与,尽快拿出标准。

  歌城:12元/天难承受

  渝中区娱乐行业协会负责人胡小毅表示,讨论中,成员们都认为这个费用应该收,但是一致认为12元/天的价格太高。据了解,渝中区涉及收费的娱乐场所大概有43家,估计包房数量在2000间以上,而全市涉及的包房数量可能上万间。如按国家版权局每间包房12元/天的收费标准,全市每年缴纳的费用将达到4320万元。

  未参与此次讨论的祖卡负责人也表示,每天每间12元,不管包房开没开,公司47间包房每天就得多付出564元成本。一个月就是17000元左右。这对企业来说,负担太大。快车道负责人称,价格应在5元/间以内,超出了这个范围企业实在难以承受。

  呼吁:收费不应一刀切

  “这次会议中,同行们主要围绕包房费收多少、由哪个来收这两个问题进行大讨论。”名门负责人介绍,协会成员在讨论中达成意见:由协会代表所有会员出面,与具备国家主体资格的收费单位,共同沟通收费的标准、怎样收取等问题。

  渝中区娱乐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在具体的细节上,有不少问题值得探讨。比如以包房数量作为收费依据就不太科学,因为包房有大小、装修档次有高低、任何一间歌城的包房都不可能有100%的利用率,按照包房数量一刀切收费不公平。“自从标准公示后,同行们多次讨论收多少的问题。但没有主管部门的参与,企业的一些意见都无法传达到。现在,我们只有将讨论的意见形成文字,上交至主管部门文化局,再由文化局移交到相关的职能部门。”

  新闻背景

  京沪穗抵制“12元包房费”

  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该标准出台后,引起多方质疑和反对。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20日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该标准,不会交版权使用费。而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卡拉OK企业也纷纷对国家版权局的标准提出异议。而国家版权局则表示:该标准为最高标准,可以协商适当下调,拒交没有道理。(记者黄懿)

稿源: 重庆商报  编辑: 王丽旻
相关报道
[ [发表评论]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专题 分类
宁 波 热 点 国 内 聚 焦
国 际 纵 横 年 度 专 题
社 会 热 点 文 化 教 育
综 艺 娱 乐 体 育 天 地
实 用 宝 典 科 技 财 经
最新 专题
中国工人在尼遭绑
戴芳芳的南极之旅
艺人吸食大麻案
宁波新闻事件盘点
2007高考中考
进入更多专题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4-27802780 87685148
热线传真
0574-27802780
投稿邮箱
edit@cnnb.com.cn
报料邮箱
news@cnnb.com.cn
联系地址
宁波灵桥路768号中国宁波网
邮政编码 31504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函[2001]82号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1104076  浙ICP备05019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