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元/天/包厢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在北京、上海等地试点后,争议很多。昨天,合肥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开了个讨论会,提出了省城业界对此的看法。
质疑收费主体及程序
合肥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副秘书长贝文彪代表经营业主提出了疑问。目前,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是卡拉OK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者,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现正处于筹备阶段,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在未完成登记获得国家民政部批准的情况下,尚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不能进行包括制定收费标准及开展收费等相关活动。因此,两协会的收费主体地位缺少合法性依据。此外,在收费程序上,两协会只以公告形式表示将收费,并没有听取卡拉OK业主的意见,单方制定收费标准,超越了职能范围。
在收费形式上,合肥的多位KTV经营者也认为不合理。按照标准,收费是按包厢数计算,但业主认为,拥有的包厢数与实际使用包厢数并不对等,很多情况下包厢的空置率很高,“没有使用的包厢要收费不是很冤枉么?”
此外,如此巨大的费用收取后该如何分配?一些老歌已超过版权保护期限,没有了版权还要交费么?网上流传的歌曲、未加入集体管理的歌手如何收费?12元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国内歌曲的标准是12元,那么使用外国歌曲该怎么付费?等等一系列问题都让经营者很迷茫。
业主称只能负担9分钱
据悉,收费试点后,上海、广州的文化娱乐业协会发出公开声明,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据统计,照12元的标准,上海KTV业一年需交9000万元版权费,而这正好是整个上海KTV行业一年的利润总额。
目前,合肥登记在册的KTV有109家,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笔账,如果按照12元0包房0天的标准来算,一个有100间包房的卡拉OK店,每天的成本就将增加1200元,每月是3.6万。“对于消费水平一般的合肥来说,这对KTV行业是个致命打击。”
上海目前酝酿的价格是1元/天/包房,经济比合肥发达的南京是0.2元,一些业主计算后表示,合肥能接受的价格是0.09元。
重复收费负担太重
贝文彪说,收版权费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我们愿意交但收费应该合理。据介绍,KTV使用的音库由软件商提供,经营者购买音库的价格不菲,其中已有一部分作为版权费变相交纳给版权人,另外,经营者在税费中还交纳了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现在又另外收费是否算多层收费?一些业主表示,收费要从源头上抓起,软件商是音乐提供者,由他来收费再给版权人更方便直接。“最好一次性买断,每天都收12元,哪家KTV也不能承受。”经营者们表示,目前比较可取的办法是按点击率收费,多唱多付对一些点击率高的歌曲才公平。
合肥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收费属非行政收费,文管部门不会介入其中向经营者收费,“合肥的文化产业正在发展,它需要的不是‘抽血’,而是‘输血’,在遵守规定的同时,管理部门也要为从业者谋取利益,以保证平稳的发展环境。”(王东舒祖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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