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要大于1万元。
近3年来,我市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态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至2005年,全市三产的比重为5.355.339.4。与2000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2.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3.6个百分点。各地第二产业的比重均超过50%。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加。至2005年,我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1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8.0%。
在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市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均GDP不断增长。2005年实现生产总值2449.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5%。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556.7万人,比上年增加4.01万人。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08元,比上年增长9.6%;市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758元,增长4.2%,市区居民恩格尔系数为0.378。
我市2005年人均GDP按不变价格统计为39365.93元,超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曹爱方谢小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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