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就是要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交警正在向外来务工人员分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资料图片)。
反扒志愿者闻名全国
“和睦楼”、“平安楼”、“红帽子志愿者服务队”、“外来人口民兵连”……走进宁波的任何一个社区、墙门,你都会被一个个别具特色的楼牌名和志愿者服务队深深吸引,而探究这些楼牌和队伍背后的故事,你又会发现处处洋溢着安定祥和的气氛,人人都是和谐大家庭中的一分子。
“邻里守望”人间真情
“我为大家守望一天,大家为我守望一年。”这是几年前,舟孟社区推出“邻里守望”活动时的一句口号,如今已成为甬城社区综治窗口的一张名片,也是社区安定祥和的真实写照。
4年前,舟孟社区居委会和街道派出所联合推出了“邻里守望卡”,守望卡详细注明社区居委会干部、地段民警、本楼道住户的联系电话等。同时,以楼道为单元组成护楼队,由社区居民轮流值守一天。这便有了“我为大家守望一天,大家为我守望一年”的良性反应,小小的一张卡片,搭起了邻里之间守望相助的桥梁,楼道上下、墙门内外处处充满着浓浓的邻里亲情。
如今,像这样的邻里亲情,在其他居民社区每天都在上演。如海曙华兴小区的“邻里顺风车”、江东东海社区的“军嫂巡护队”、江北绿梅社区的老年“啄木鸟”、镇海后街社区的党员监督岗……
新老宁波人和谐相处
江东区明楼街道林家社区的“外来人口民兵连”,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用爱、用真诚和责任,在甬城书写了外来人员自强自立,与宁波居民和谐共处亲密无间的真情。
河南籍农民工戴全明是“外来人口民兵连”成员之一,最近,他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这不仅因为他是首批当选社区居委会委员的外来人员,还刚刚成功当选为浙江省十大“最感动你的民工”。
老戴所在的林家社区拥有来自14个省市的外来人口5000多人,是我市城区内外来人员主要聚集地之一。过去,这里一直是脏乱和丑恶现象滋生的“三多地带”。社区委员会转变工作方法,通过平等化、人性化、亲情化的管理,让外来人员参与社区管理,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融入社区生活,成为社区里的新市民。
如今,林家社区面貌焕然一新,新老宁波人和睦相处,处处洋溢着文明之风,涌现了一大批像戴全明一样的好人好事。林家社区外来人口“民兵连”和“雷锋团”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嘉奖,外来人员陈玄光被评为“2005年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林家社区也成为我市首批平安建设示范社区。
反扒志愿者奏响安定音符
海定则波宁,宁波人一贯以平安务实而著称,做每件事都会认认真真地用心经营,因此,他们总会在不经意间创造出一个个惊人的奇迹。正是在这样一种精神的主导下,2003年6月21日,一群义务反扒志愿者怀着最朴素的心愿走到了一起。4年后的今天,他们的队伍已闻名全国,令各地的大小窃贼们闻风丧胆,成为“平安宁波”建设中一个具有品牌意义的民间自治组织。
如今,这支队伍已拥有主力队员200多人,他们共组织过各类专项行动2000余次,参加各项重大节庆现场反扒活动100余次,共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000余人,为维护甬城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作出了突出贡献。记者诸新民
-专家解读
构建安定有序宁波
俞建文
安定有序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项总要求之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建设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就是要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首先必须实行法治。要坚持依法办事,把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纳入法制化轨道,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只有实行法治,才能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为对抗和冲突;只有实行法治,使社会成员的民主权利制度化、法律化,才能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
其次,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人均GDP1000~3000美元之间,既是经济增长黄金期,也是风险频发和矛盾凸显的社会转型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源头治理,特别是注意从政策层面消除不稳定的因素,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工作重点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充分运用多种手段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处理好各种纠纷,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矛盾激化;要完善群众意见表达机制,使群众的意愿能够真实及时反映上来。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教育、协商、行政等手段,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再次,还要创新社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新情况,就要深入研究社会治理的规律,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改革创新。真正和谐的社会是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利良性互动的社会,是国家的行政管理与公民个人的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因此,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分析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最后,要不断壮大社会组织,进一步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重点内容,是要努力建设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舒缓社会紧张,平和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管理体制演变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介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民间组织,包括城乡自治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组织的迅速发展。充分发挥这些非政府组织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目前,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创新型城市”、“宁波新农村建设”等取得了很大成效,“和谐宁波”建设正沿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所指出的路径健康发展。当然,由于观念、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社会事业发展总体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和谐宁波”建设还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深信,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只要坚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去破解上述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一个安定有序的“和谐宁波”,值得期待。
(作者系宁波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综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04年5月14日,市委召开的九届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建设“平安宁波”的决定》,我市正式启动“平安宁波”建设。《决定》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促进我市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把我市建设成为稳定安全的城市。
“十五”期间,尤其是2004年启动“平安宁波”建设以来,我市平安建设始终注重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加大社会治安防范工程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禁赌禁毒等专项行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环境污染整治等行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与此同时,我市加强以社区和村(居)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综治警务室为平台,以治保调解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为基础的综治工作网络建设,建成日防队、夜巡队、车巡队、三车管理队等多层次的群防群治队伍共7793支,并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了看楼护院、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多种形式的联防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基层创安活动的开展。至去年年底,全市已建成“平安社区”242个,“治安安全村”3150个,省、市、县三级“治安安全单位”3848个,达标率分别为86.1%、88.3%和93.3%。通过公安巡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社会化防控体系,提高了防控能力,有效遏制了刑事发案尤其是盗抢案件的发生,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日益增强。
2005年,全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同比上升5.67%,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87.8%,刑事案件发案绝对数下降3.1%,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5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据省、市统计部门对各县(市)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去年全市各地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平均数达到94.2%,比上一年同期增长了8.3个百分点。
由于社会安定有序,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因此我市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综合治理模范城市”、“人民群众最具安全感城市”。根据市委、市政府“十一五”规划,今后要继续健全社会组织机构,完善社会管理和保障机制,以维护稳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记者诸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