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调显示93.7%的人对“恶搞”雷锋、黄继光、董存瑞等英雄表示反感,但无一人反感《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后舍男生”翻唱系列等作品
从小胖、胡子男、猥琐男等人“恶搞”照片的风行,到《大史记》、《我不想说我是鸡》、后舍男生翻唱系列的流传,一段时间以来,“恶搞”在虚拟网络上尤其是年轻人中间愈来愈流行,本次调查显示,完全不知道“恶搞”这个词的仅占1.8%。
而胡戈《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广为流传及其可能惹的官司,则掀起了这一流行的高潮。就在人们关注、追捧“恶搞”的同时,《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等调侃红色经典作品的出现,也引起了一些人对“恶搞”的警惕和争议。
8月10日,北京一家中央主流媒体刊出《红色经典不容恶搞》一文,并于同日举办“防止网上‘恶搞’成风专家座谈会”。在这次座谈会上,一位官员表示,网上“恶搞”已经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效果,“我们的意思是要告诉这些人,你们觉得可乐的,我们觉得不可乐,你们觉得可笑的,我们觉得不可笑。”
确实并非每一个“恶搞”作品都得到了网友们的喜爱。在本次调查中,72.3%的人表示,网上流传的各种“恶搞”段子中,有一些让他们难以接受。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腾讯网新闻中心近日联合开展的一项有6290人参与的调查显示,89.9%的人认为“恶搞”应该有底线。
让人们觉得难以接受的原因之一在于,这些“恶搞”可能侵犯了一些人的权益。陈凯歌要起诉胡戈侵犯版权,被“恶搞”为郭德纲“情人”的赵本山想告状——旁人看来好玩的“恶搞”,当事人自己可能觉得受伤害。本次调查中,有63.0%的人就表示,如果自己成为被“恶搞”的对象,会感到恼火和愤怒。
除了可能侵犯私人权益外,人们对一些“恶搞”感到难以接受的更深层原因在于,它们可能侵犯了属于社会的公共利益。
《人民日报》的评论指出,景仰英雄,崇尚英雄,这是人类的一种美好天性。如果随意解构、颠覆红色经典,一方面背叛了原著或历史,一方面混淆了是非、荣耻、美丑的界限,都会引起大众的反感,最终不可能被公众接受。
而孔融让梨的典故则被“恶搞”成:如果孔融吃大梨,他哥哥就会打他。针对类似这种对传统文化和道德的“恶搞”,有评论指出,几千年灿烂文明留下来的遗存,不允许我们随意地娱乐化和庸俗化。
本次调查中,道德伦理(72.1%)、红色经典(71.4%)、传统文化(65.5%)、他人人格(63.7%)、信仰信念(52.4%)等被多数人认为不应该成为恶搞的对象。
学者徐友渔则认为,对《闪闪的红星》等红色经典的恶搞是不能允许的,不过问题可以不局限于“红色经典不容恶搞”。任何一种恶搞,只要侵犯了版权、违反了公认的道德准则,就是不对的。强调被侵犯主体的特殊身份没有必要,也没有好处。
调查显示,71.7%的人认为,无限制“恶搞”的流行,受影响最大的是价值观尚未形成的青少年。“恶搞”对思想相对成熟的成年人影响未必很大,但对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却不能视而不见。很多人担心,孩子在“恶搞”成风的虚拟空间里成长,接触的全是离经叛道的表现方式和哗众取宠的传播风格,他们会把追逐无厘头文化作为时尚,把叛逆、反传统作为价值取向。
有评论指出,由于这种担心引发的讨论是一件好事。这种讨论有助于我们坐下来好好研究一下法律和道德之间一系列“标准”的界定问题,弄清楚一些我们该弄清楚的问题——“恶搞”的行为界限、道德底线以及法律底线,借用能否侵权等等。
可能也正是出于这种担心,一些机构试图对此进行规范。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电总局拟在近期出台条例,届时包括“恶搞”在内的音频、视频在网上传播须经广电总局审核、许可。
在徐友渔看来,对音频、视频进行审核许可,恐怕不是恰当的办法,“这就如同有极少数人出门之后会去犯罪,会违反交通规则,但这不能导致出台人人出门要申请许可证的管理办法。”
也有人认为,“恶搞”只是不健康舆论环境的表现形式之一,不能将一些青少年个性化幽默化的表现都冠以“恶搞”之名。若一刀切地打击、围堵,则势必会扼杀青少年的这种个性与幽默。
诚如光明网负责人张碧涌在“防止网上‘恶搞’成风专家座谈会”上所剖析的,“恶搞”是中义词,关键在于“搞”的对象是什么。
本次调查显示,93.7%的人对“恶搞”雷锋、黄继光、董存瑞等英雄表示反感,但无一人对《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后舍男生”翻唱系列等“恶搞”表示反感。43.6%的人表示,对于网上流传的“恶搞”段子,大部分都很喜欢,只有7.0%的人表示不能接受。
这一结果意味着,所谓健康、善意的“恶搞”,即一些人所称的“善搞”,增强了向来严肃的中国人的幽默感,给紧张的生活带来一次开心的大笑,也为大多数人所喜闻乐见。
整治“恶搞”宜疏不宜堵,“善搞”与“恶搞”,需要我们谨慎鉴别。而如何刹住越过道德、法律底线的“恶搞”,给青少年成长创造一个绿色的舆论环境,又不扼杀中国人正在成长中的幽默与创新,也就成为摆在我们的决策者面前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记者唐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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