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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娇律师满意首日聆讯结果 经理人称是好的开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9月02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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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女艺人钟欣桐(阿娇)就偷拍换衫照事件,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壹本便利》刊登及储存其偷拍照片,并须交出所有照片、底片与计算机档案,高院昨日就钟欣桐的申请进行聆讯。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由于偷拍事件涉及警方的刑事调查,聆讯以内庭闭门形式进行。钟欣桐昨日未有到庭,由其律师代表鲍永年出席聆讯。他笑说“非常满意”聆讯结果。钟欣桐所属的英皇娱乐集团经理人部门主管霍汶希昨日亦说“非常满意聆讯结果”,称是一个“好的开始”。

  据报道,聆讯昨早开审下午完结,双方律师均未有透露庭上内容。代表钟欣桐的资深大律师鲍永年在庭外面笑说,双方就部分强制令的内容取得共识,但一部分须交由法庭决定。答辩人亦已从网站移除有关照片。为确保日后对方不会再刊登,因此必须要申请禁制令。不过,对于昨日临时禁制令的具体内容,双方律师均不肯透露。

  钟欣桐所属的英皇娱乐集团,经理人部门主管霍汶希昨日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表示,昨日聆讯完毕后,收到律师通知,满意结果,“我本人觉得是好的开始,事件一切已交由律师处理,我们很相信他的工作效率,希望将事件尽快解决。”霍汶希说,这件事某程度上对香港传媒发挥了警惕作用,她希望传媒经过此事后,会调整采访及拍摄手法。

  钟欣桐上周六入禀高等法院,分别控告三名答辩人,包括《壹本便利》有限公司,《壹本便利》总编辑袁彩玉及负责印刷的百乐门印刷服务有限公司。

  入禀状指出,《壹本便利》以非法、欺瞒及不正当手法,得到钟欣桐早前在马来西亚云顶的ResortsWorldBld内的一系列相片,并刊登在杂志内,违反对钟欣桐应有的诚信。原诉人要求法庭强制答辩人交出所有涉及事件的照片、菲林、录像及计算机档案,并删除所有网上存档。同时禁制答辩人继续刊登有关照片,并作出惩罚性赔偿。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实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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