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31日回应“鸿富锦诉讼”事件,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鸿富锦撤回财产保全措施,并追加诉讼主体、变更诉讼请求的行为,是一个及时的改变,也是明智的选择。
台资企业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3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报社作为被诉对象。
秦朔认为,鸿富锦公司先前对本报两名记者的诉讼和对个人资产冻结的做法是不合适的,报社将对记者所遭受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继续保留借助法律手段进行追究的权利。目前鸿富锦追加报社为被诉对象,证明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是要继续通过诉讼途径,在司法范畴内解决问题。
秦朔表示,记者报道的基本事实准确,从信息来源上来说,文章中化名“陈峰”的人是富士康的员工,文中所涉及的另一位贺小姐是企业外联部工作人员,报社都有采访证据。只是文中最后一段所描述的富士康员工的生活“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下班比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源自网上流传广泛的话语,报道确实存在夸张之嫌。
秦朔认为,企业要有足够的社会意识,要有接受监督的良好心态,与社会、媒体保持正常的沟通渠道。关于下一步的计划,秦朔说,近一两天内,《第一财经日报》将确定律师进入法定程序,同时富士康也正在和报社当事人之一《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保持沟通,双方不排除在法律途径外调解的可能。
鸿富锦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而富士康则是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大陆投资兴办的高科技企业。
此前,鸿富锦公司因不满《第一财经日报》6月15日刊发的《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王佑和翁宝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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