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富士康的麻烦还在后面。”说到近期富士康起诉媒体记者的事情,某国际大厂的老总如此评价,“如果富士康在内地做品牌,它们一定不会这样对待媒体。这样的行径显然不利于他们打品牌。但尽管如此,此次事件依然会对富士康的代工业务有着不小的影响。”
但就在昨晚,态度坚决的富士康突然改变了态度,将对媒体记者起诉赔偿的3000万元降低到一元。有业内人士指出,富士康的代工客户的压力正在显现作用,富士康也正在寻求和解。
事件回顾
2006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该报记者王佑撰写的题为“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报道。7月10日富士康公司起诉《第一财经日报》的编委翁宝和记者王佑,共被索赔名誉损失费3000万元。法院也因此查封了两位媒体报道人的财产。对于才是,各个媒体和广大网友给予两位报道者最大的支持,并就此事展开了一场大讨论……
之前曾有资深人士指出,富士康之所以敢于冒“大不为”起诉新闻记者,一方面是仰仗它在业界强大的影响力,和对于法律程序的熟悉。另外一个因素是富士康主要做产品代工,不是面向终端市场,对媒体的免疫力相对来说比较强。
前面的说法随着事件的发展,双方的实力对比已经发生变化。而代工对于媒体的“免疫力”,也将消失。
在昨日与台湾某大型代工企业高层对话时,对方向eNet表达他的观点。该人士称,尽管代工厂是在后端不作品牌。但像富士康这样的做法,还是会得罪很多客户。面对舆论的谴责和压力,富士康的客户的判断不可能不受到影响。而且为了在公众树立良好形象,品牌厂家将会考虑是否替换代工企业。当然这个前提是,新代工企业在质量和价格上可以与富士康相当。如果就手机、笔记本领域看,华宝、仁宝、广达的实力都在富士康之上,品牌企业的选择余地非常广泛,所以随着事情的发展富士康可能还会面临更大的麻烦。
而作为当事的一方富士康,面对舆论的压力已经作出了上诉到底的准备。昨日再次发出盛名呼吁广达记者,“报道必须客观公正、力求与事实相符,这是媒体从业人员最起码的职业操守与素养,也是最基本的责任要求。我们认为此报道的采写过程草率失真,未善尽最基本的查访与求证的责任。”同时对于“此事件乃单纯的法律事件,我们不希望事实被任意扭曲与误导,请广大记者朋友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理性报道。”
昨日作为富士康的代工客户之一苹果电脑已表示,正在帮助解决富士康诉记者案。苹果电脑发言人Jill Tan表示:“苹果正在幕后帮助解决这一问题。”而包括戴尔、摩托罗拉、索尼等代工企业还未就此时发表官方的看法,不过有内部消息说目前,已经有数家富士康的重量级代工品牌在敦促富士康可以尽快解决此事。
昨日富士康对于赔偿费用的调整仅仅是第一步,今后不排除富士康将会寻求其它方式来解决这场新闻界的“9.11”危机。作为与《第一财经》、sohu、sina“富士康事件”最初报道者之一,eNet也将会继续关注此事,作出详尽的报道。并希望事情可以按照最公正合理的方式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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