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王龙琴)伊朗核能源开发活动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得到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支持。1980年美伊断交后,美国曾多次指责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为掩护秘密发展核武器,并对其采取“遏制”政策。
2003年初,伊朗宣布发现并提炼出能为其核电站提供燃料的铀后,美国对伊朗核能开发计划提出“严重质疑”,并多次警告伊朗停止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甚至威胁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也通过多项相关决议,要求伊朗与其合作,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终止铀浓缩活动。在国际社会,特别是在代表欧盟的法国、德国、英国积极斡旋下,伊朗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举措。2003年12月18日,伊朗正式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2004年4月,伊朗宣布暂停浓缩铀离心机的组装。
为说服伊朗彻底终止铀浓缩活动,德法英3国还与伊朗举行了多轮会谈,并于2004年11月初在巴黎初步达成协议。由于双方在关键问题上的分歧,巴黎协议未能得到落实。
为了打破伊朗核问题的僵局,去年12月,俄罗斯向伊朗递交了两国在俄境内建立铀浓缩联合企业的提议,以确保伊朗的核技术不会用于军事目的。但伊朗表示其铀浓缩活动必须在本国境内进行。
今年1月3日,伊朗宣布已恢复中止两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并于10日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下揭掉了核燃料研究设施上的封条,正式恢复核燃料研究活动。此举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应。3月28日,安理会通过要求伊朗在30天内中止一切核活动的主席声明。
6月1日,俄罗斯、美国、中国、英国、法国和德国举行外长级会议,提出一项旨在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新方案,并要求伊朗尽快对这一方案作出答复。伊朗认为,六国方案虽包含“积极措施”,但也有“模糊不清之处”,有待进一步探讨,并多次表示将在8月22日前对六国方案作出答复。
由于伊朗的消极反应,六国外长7月12日在巴黎发表声明,决定将伊朗核问题重新提交联合国安理会。尽管声明隐含制裁的威胁,伊朗依然重申,伊朗尊重国际法和国际准则,但决不放弃获得核技术的权利。
7月3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的活动,并呼吁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合作。但伊朗表示,伊朗的铀浓缩活动只会继续和扩大,不会中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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