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环节,挖掘农业增收潜力,拓展非农收入渠道,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1、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积极发掘农业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扩大绿色食品生产,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让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实施“强龙工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一批效益好、潜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到2010年,销售超亿元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0家以上。继续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加工率50%以上。发展连锁经营、“订单农业”等现代营销方式,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机制,让农民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2、增加非农产业收入
非农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要按照“科学布局、集约发展”的要求,充分利用我市块状经济发达、民营经济活跃的有利条件,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近郊农村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发展都市型工业,主动承接城区经济辐射;量大面广的农村地区,要结合农村土地整理,盘活各类闲置用地,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努力发展“一村一品”,积极培育专业村、特色镇,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新型农村产业体系。积极、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提高农民的非农收入。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30万左右。
3、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继续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积极开展适合市场需求的针对性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农村新增劳动力等的转岗转业培训,增强农民的增收能力。每年完成约20万人次的培训。
4、建立完善稳定的支农体系
坚持“少取、多予、放活”,建立完善公共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合理利用世贸组织“蓝箱”“绿箱”政策,逐步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继续落实国家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加大配套力度,完善补贴方式。加强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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