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夹 | 返回宁波网首页 | 博客 | 论坛 | 时尚 | 娱乐 | 影院 | 电视 | 音乐 | 健康 | 汽车 | 旅游
对 话 BO播报 三江时评 网友播报 网上调查 网友贴图 论坛精贴 点击排行 网上电视 外媒看宁波 图 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专题 > 专题稿件 正文
卡拉OK版权费 收费标准公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22日 07:21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27802780  重要报料本网付酬 浙江网通热线支持

  中国宁波网讯:自8月21日起,国家版权局对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就在国家版权局明确表示要向卡拉OK经营者收取版权使用费之后,有媒体报道称,北京钱柜所有包厢价格平均涨幅达到50%左右,成为“版权使用费”事件以来北京第一家涨价的KTV企业

  为此,记者致电钱柜、好乐迪、麦乐迪等上海知名KTV企业,上述企业表示旗下各个门店均没有涨价。而上海钱柜KTV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7月时,上海钱柜已经对所有包厢价格进行了上调,目前尚未接到总公司要求涨价的通知。

  近年来,著作权人一直未能实现依法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权利。今年以来,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与此相关的两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加快了对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7月中旬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他们共同拟定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

  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至此,一直引发诸多推测和关注的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问题,终于浮出水面。

稿源: 国际金融报  编辑: 实习编辑
相关报道
[ [发表评论]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专题 分类
宁 波 热 点 国 内 聚 焦
国 际 纵 横 年 度 专 题
社 会 热 点 文 化 教 育
综 艺 娱 乐 体 育 天 地
实 用 宝 典 科 技 财 经
最新 专题
中国工人在尼遭绑
戴芳芳的南极之旅
艺人吸食大麻案
宁波新闻事件盘点
2007高考中考
进入更多专题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4-27802780 87685148
热线传真
0574-27802780
投稿邮箱
edit@cnnb.com.cn
报料邮箱
news@cnnb.com.cn
联系地址
宁波灵桥路768号中国宁波网
邮政编码 31504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函[2001]82号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1104076  浙ICP备05019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