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姐妹花”哗众取宠
-本报记者|茅中元|文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中国队勇夺世界杯”等网络恶搞短片让胡戈、“猫少爷”一举成名。这些短片通过网络迅速拥有了超高的人气。但据了解,广电总局正在制订的“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有望在近期正式出台,其内容主要是对视频网站放任自流的违规现象进行“围剿”。新条例出台后,只有新浪、搜狐、网易等上市门户网站才能拥有开展视频服务的资格。而个人要传播视频内容,需要领许可证。不过这个还没出台的规则,目前引起了网友以及一些网络视频先行者的疑虑。
如何界定“恶搞”与“爱好”
对于可能出台的“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馒头”之父胡戈和“中国队勇夺世界杯”的制作者“猫少爷”都表示了疑问。他们认为新条例在实施上存在一些困难。而首先的问题就是如何界定“恶搞”与“个人拍摄”行为的区别。
对于可能出台的“新条例”,“猫少爷”首先表态,自己制作的“中国队勇夺世界杯”在网上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完全是个意外,他当初就是觉得好玩而已。不过“猫少爷”认为,这个“新条例”如果要实施起来,困难也有不少,而这第一点就是怎么界定“恶搞短片”和“个人爱好”,“怎样算幽默,怎样算恶搞,这个界限不十分明朗,比方说我和我老婆模仿的《大话西游》的视频上网了,这能算恶搞吗?”
“猫少爷”还直接举了两个例子反问:“吉林卫视新推出的栏目‘忽悠姐妹花’经常讲一些传统故事,可是故事里插科打诨,收视率却很高,这算恶搞吗?而且现在的综艺节目里也动不动有人模仿刘三姐,这能算恶搞吗?”因此,“猫少爷”半开玩笑地“建议”:“如果真要对网络恶搞视频实行监管,我觉得恶搞这个名词有必要再重新界定一下,否则有些事不好解释。”而胡戈也表示,视频短片的尺度界定是一件难事情,他认为反正没有人身攻击,就不能说是恶搞。而“猫少爷”则认为,不违背国家、人民利益,不伤害大众感情的东西就不叫恶搞。替人传播如何监管?
相比尺度界定还是针对作品本身,网络视频的传播要领证,则直接被胡戈和“猫少爷”认为根本是“极其难办的事情”。
“猫少爷”表示,由于很多作品往往是先在自己的圈内流行,然后才被友人传到网上,并非作者本人要出名,因此要禁止很难,而之后的追究责任则更难。“像我这次的‘夺杯’就是这种情况。我是先给朋友看的,然后再由别人传到网上。这情况下应该是叫上传的人去领证,还是我去领证呢?如果是我的话,我没有想要上传的初衷呀。”
退一万步说,即使有心领证,“猫少爷”又反问:“如果是他想传到网上,他又怎么去领证呢?这种程序问题,如果没有一个说法,就会变成一头雾水。”
而胡戈的作品也是朋友替他传上网,他本人之前并没有将“馒头”放上网的意图,至于之后拍摄短片是否会领取“拍摄证”,胡戈笑说:“不会。只要我不把作品上网,拍摄是我个人的行为,就像家庭DV一样,完全不需要别人过问。”
链接•网友观点
正方:
“恶搞别的可以,但恶搞红色经典的一定要坚决打击。”
“支持广电总局!你看看‘中国队勇夺世界杯冠军’,里面有许多不适合未成年人看。”
“为了网络的干净,禁止恶搞完全有这个必要。”
反方:
“当年黄宏他们在央视荧屏上恶搞红色经典《白毛女》,就是为今日恶搞的泛滥成灾,起了带头作用。”
“互联网到底是那个职能部门在管啊?是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或者说是文化部?要注意艄翁多了打烂船。”
“所谓的‘恶搞’是国内大量影视烂片所造成的副产物,是对粗制滥造的影视剧的反抗与讽刺,反映的是老百姓的呼声,只有那些影视导演、制片人对此最头疼。而有关部门不应只保护这些导演、制片人的利益,应看到人民群众对影视产品现状的不满意。”
“生活需要丰富多彩,恶搞也是一种形式,只是不要恶搞为民族独立做出巨大贡献的先烈和英雄,对于当下的艺人,算不算恶搞很难说,毕竟有的艺人并没被恶搞。”
中立:
“恶搞这个词看用在什么地方,如有娱乐性的,大家都明白,不过一笑了之。但不能用在科教或领导人的问题上,这样就违背人们的指导思想了,不妥了。”
“对有关部门的决定表示支持。不过有关部门在施行管理权的同时,也得先管管自己眼下的电视台,使我们的媒体播放更多广大人民需要的节目,特别是对青少年成长有意义的健康向上的内容,多搞一些中国特色的人文作品,推动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