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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上网需要许可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17日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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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恶搞”受限触动各方

  中国宁波网讯:国家广电总局拟出台新规,以加强网络视频短片的制作和监管。新规未出,即已触动各方,国家广电总局更是疲于应对记者电话追问,工作人员呼吁记者“不要炒作”。昨天记者就“网络恶搞”监管的问题,分别采访了几位相关人士。

  据有关人士透露,新规出台后,像《馒头》之类的恶搞短片,将同样需要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才能在新浪、搜狐等被广电总局认为拥有开展视频服务资格的上市互联网公司网站上出现。

  但就此规定的可操作性,很多网友质疑,比如,如何对大量网络视频短片一一进行把关和许可?如何界定“合法的恶搞”和“非法的恶搞”?如何保证除新浪、搜狐等上市互联网公司之外,国内数以万计的中小视频网站遵守法规等。不可执行就不会影响我胡戈恶搞作品《馒头》作者

  记者昨天致电胡戈时,他声音略显疲惫地表示,已经有很多记者给他打电话,追问是否会对他本人产生影响。“因为新规还没正式出台,我也不好说是否会对我有影响,但是如果条款不可执行,就可能不会对我产生任何影响。”他说。

  他向记者表示,自己在选题方面主要看重大众感兴趣的东西,如新闻性事件等,对历史性题材没有兴趣,“我就是看重好玩,我觉得遵守法律就可以。”胡戈说,“(新规定出台后)不会约束任何人的创作热情,也许会吓住一些有兴趣尝试恶搞但还未行动的人。”恶搞是网络的点缀陈彤新浪全球副总裁

  “对英雄人物进行恶搞,只能说明制作者缺乏才华,借助经典著作哗众取宠,算不上创作,充其量是雕虫小技。”新浪全球资深副总裁陈彤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浪“不完全排斥恶搞,但恶搞应仅作为偶尔的娱乐放松来点缀网络,而不应成为网络娱乐主流。”他认为,历史性、主旋律题材以及经典著作等都不应成为被恶搞的对象,除此之外,有一小部分泛娱乐的东西,是可以恶搞的。比如,他认为前段时间对“黄健翔解说世界杯”进行的恶搞,“是基于其解说的娱乐化再创作,合情合理”。担心作品被恶搞吕洪峰青年导演

  对于出台网络视频和短片监管新规,热衷于DV短片拍摄的青年导演吕洪峰告诉本报记者:“这有助于规范网络视频上传秩序。”他表示,目前个人拍摄的DV作品上传到网络非常容易,只要在网站注册,然后压缩成固定的视频格式即可上传,可是他却害怕把自己的作品上传到网络。“我作品的初衷是希望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意义,但是如果传到网络上被恶搞的话,可能从主人公嘴里说出的话就是对社会不利的话。”而监管新规一旦出台,“规范的DV创作在网络正常传播就能获得一定保障。”晨报记者王娜

稿源: 北京晨报  编辑: 实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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