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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并非不能被狩猎”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16日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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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2006年8月16日国家林业局解释暂缓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原因

  野生动物并非不能被狩猎

  杨育才

  今年9月1日,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国家林业局发言人曹清尧在15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举为我国履行CITES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奠定了法制基础。

  15日下午,记者就此致电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协会产业处曹良处长告诉记者,中国的CITES物种目录中也包括藏羚羊和野牦牛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动物就不能被狩猎,比如藏羚羊就在林业局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之内。

  为什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可以被狩猎?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解释说,我国1988年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近20年来,保护名录都没有调整,但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是动态变化的,此次拍卖额度是按照实际种群的数量而不是按照名录来确定的。王伟还说,我国应该参照CITES公约,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名录做动态调整。

  针对媒体的提问,曹清尧再次强调,推迟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是从科学决策的角度做出的慎重选择。目前林业局还在对拍卖进行深入、科学的论证。曹清尧承诺,有关情况将及时向媒体通报。

稿源: 新闻晨报  编辑: 实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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