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各界对电力行业高收入讨伐声浪不断,一些电力企业相继开始降薪行动之时,中电联副秘书长范继祥表示,电力行业的高收入是合理合法的。并指出,舆论对电力行业高薪问题的认识过于偏激,“是不客观的”,很多电力行业的基层人员认为他们被冤枉了……(8月8日《经济观察报》)
中电联作为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抛出电力行业高收入“合理合法”说,让人并不感到奇怪,这同近日出现的电力行业职工呼吁的“凭什么让我们降薪”的声音如出一辙,毕竟中电联是电力行业的“代言人”,公众质疑和电力降薪与他们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种声音除了反映电力行业的傲慢,进一步激发社会反感外,并无任何益处。
不过,中电联负责人的“合理合法”说,容易混淆视听,是非常有必要进行反驳的。
范继祥的“合理合法”说的依据之一是,电力行业的高收入与工资制度改革有关。称1997年电力行业实行承包后,在工资制度上,电力企业实行每年年终按照完成任务的情况分配奖金的绩效考核制,由于对管理层实行年薪制,分配时管理层收入就比较高。对于这一理由,不用坊间辩驳,早在2005年,审计署就给电力行业贴上了“系统工资增长过快,没有统一的分配制度”的标签。这说明电力行业的分配制度是不科学、不合理和不透明的。
范继祥的“合理合法”说的依据之二是,电力行业的高收入是经过20多年的努力得来的,是通过减员增效、提高职工素质等手段,才使得整个行业收入水平不断上升。意思是说,电力行业的高收入完全是企业革新技术、科学经营、提高竞争能力的结果。果真如此吗?事实恰恰相反,电力事业的发展一方面是靠国家的优先投资予以保障的,另一方面则是依靠垄断地位,采取一亏损或一降低盈利水平就涨价的方式取得的。前不久全国范围内提高电价时,国家发改委的一条重要理由就是电力行业的“盈利水平不高”。怎么转脸就把电力事业的发展全部归功于电力行业努力的结果呢?
范继祥的“合理合法”说的依据之三则是贡献大:目前我国的发电、装机容量和用电量都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据此认为电力行业对国家的贡献大,社会不应如此憎恨。我们并不否认电力行业的发展速度,也不否认它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巨大作用,但电力行业目前取得的成绩主要得力于垄断地位和国家扶持政策,以及中国人口众多的特殊国情。这完全归功于电力行业职工的努力,合理吗?
电力行业确实在国外也是由国家控制的垄断行业,但在垄断企业的收入分配上,一些国家是特别加以监督和控制的。比如美国就特别关注垄断暴利行业高管的薪酬监督,在油价不断走高之时,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于4月26日宣布,已成立专门小组调查在美石油大公司的纳税记录。不仅要全面审核石油公司近期的纳税情况,还要仔细看看15家大型油气公司过去5年来的纳税账单,并且关注石油公司高管的薪酬,以防止石油公司只顾塞满自己的钱包。(4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而在这些方面,我国的政府监管却是十分薄弱和缺位的。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电力行业高收入“合理合法”说,是明显站不住脚的。在市场经济下,没有垄断背景的高收入才真正“合理合法”。(李克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