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专稿近日出版的《领导决策信息》2006年第29期登载了《四大民生问题成为中央施政重点》一文,文章列举了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百姓期待的四大国计民生问题,简要介绍并分析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反垄断立法等问题的发展变化过程,显示出民生问题已经成为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施政重点。全文内容如下:
近年来,民生问题和社会公平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突发事件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反垄断等问题,受到诸多代表的关注和热议,各大媒体也在不同层面进行了探讨。自5月份以来,就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收入差距问题,中央先后召开政治局会议、党外人士座谈会、出台系列政策,拉开了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大幕。6月24~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切入点,“构建和谐”正在成为“十一五”开局之年中央施政的重点。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构建和谐社会铺路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所有改革领域中最敏感、最复杂、最艰难的一项改革。这些年来,中央对收入分配问题一直高度重视。早在2002年的“十六大”报告中就提到,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提出,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但是,由于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一直进展缓慢,积累了很多问题,特别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
2006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了由财政部等八部门参加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座谈会,专题讨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问题。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正式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会议针对地区间和部分社会群体间收入差距过大而明确提出“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7月6日,中央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中央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7月17日,人事部、财政部等四部委有关负责人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等答记者问,介绍了即将全面推进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目标、主要内容以及有关具体举措,勾勒了一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详细路线图。这不仅标志着收入分配已由过去的敏感问题和社会热点上升为改革的重点,还表明旨在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将出台。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步骤分为三个层次:“当前较为紧迫的问题”、“推动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收入分配基础建设和战略调整”。保证低收入人群的基本收入是“当前较为紧迫的问题”之一。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城乡特困群众的救济救助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以上三项已被写入此次改革的意见稿。
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为进一步的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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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六个关键词
工资制度改革包含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行政机关工资改革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三部分。
国有单位福利制度改革最早被重视的是住房制度改革。后来,企业办社会问题也被重视起来,目前正在大力推动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施了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法。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先企业后机关事业单位的次序推动。在农村开展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社会救济制度改革自1997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市家庭实行生活救助。此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在局部地区兴起。
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随着“大包干”性质的农村生产方式的普及,农村收入分配不再以生产队为基础,而是以农户为分配主体,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实行“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