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发展的内生要求和必然趋势,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迅速崛起将对中国经济增长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推动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应该根据它在整个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当前面临的竞争环境,作出相应的战略建构和安排
依据长江三角洲核心区一体化发展目标,需要从观念、市场、制度、机制和组织五个方面进行创新,有效推动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在未来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格局中,上海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找准自身的发展定位,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开放型经济,以海纳百川的胸襟,真心实意地打好“世界牌”、“中华牌”、“长江牌”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经济带。这一跨世纪的伟大战略决策,被正式列入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的远景规划。江泽民同志一直十分关注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这次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参加上海小组讨论时,又提出了上海要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经济联动发展的要求。在中国加入WTO的新历史背景下,积极应对全球经济竞争的挑战,进一步提升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合作的范围和层次,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这不仅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提升整个中国在全球的国家竞争力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发展的内生要求和必然趋势,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迅速崛起将对中国经济增长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般概念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按照自然地域经济内在联系、商品流向、民族文化传统以及社会发展需要形成的经济联合体。同时,它是建立在区域分工与协作基础上,通过生产要素的区域流动,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整个社会进步系统一样,具有两大基本动力:一是创新动力。在社会进步系统理论看来,社会进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矛盾演进过程,社会进步的动力系统是一个动态的“合力”系统。在这个动力系统中,创新是推动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内的当代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二是互补动力。“互补”是推动现代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在这里,“互补”就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世界各国、各地区间的互相补充和互相影响。特别是,随着科技革命的兴起,“互补”现象已非常普遍并越来越重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本质就是一种“互补”现象。在这里,“开放”与“互补”之间具有一致性。事实上,“互补”作用与自然环境的作用成反比,与物质系统的发展程度成正比。二十世纪的历史发展表明:在经济技术一体化或全球化的时代,一个国家或地区只有融入更大范围的“互补”行列,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全球一种突出的趋势和现象
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由彼此孤立与阻隔走向相互联系与依赖,这是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和长期趋势,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全球化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全球化和市场的一体化,它有力地推动着全球经济合作和贸易的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经济全球化基础上形成的,是全球化在区域发展中的必然表现和组成部分,与全球化同时并存、相互促进。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越来越成为一种突出的趋势和现象。从世界范围看,一方面,已存在的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还在不断拓展其范围;另一方面,许多新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正在孕育,如东盟十国自由贸易区、东盟与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和拉美国家自由贸易区等。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愈来愈显著,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重要力量。
事实上,除了国家之间的区域一体化,也存在一国范围内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问题,这就是以大都市带、城市群为中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或称之为大都市圈的经济一体化,这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上世纪90年代,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提出了著名的“大都市带”理论。他认为,大都市带就是具备特定条件地区出现的、沿着特定轴线发展的巨大多核心城市系统:它由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密切交互作用、空间形态相连的多个异质子系统(都市区)构成。“大都市带”以数个大城市为核心,一般集中全国15—20%的人口(至少在2500万人以上)。大都市带成为区域内各种发展轴线的枢纽和思想、技术创新的孵化器。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中国长江三角洲沪杭宁地区,曾被戈特曼列为世界第三大城市带。实际上,城市群或大都市带的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
(三)中国经济的腾飞需要世界级大都市带作支撑
中国经济需要“世界级”都市带的支撑。目前,我国已形成“三大都市带”,即长江三角洲都市带、京津唐都市带和珠江三角洲都市带。这三个区域经济是我国最具实力的地区,是共同拉动中国经济起飞的重要增长极。
长江三角洲地区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心地带,是全国发展速度最快、投资环境最佳、经济内在素质最好的地区之一。从区域经济的概念上讲,长江三角洲核心地区包括苏浙沪“二省一市”,有15个地级以上的城市,地区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处于世界都市带的第七位;人口约7500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位于世界都市带的第一位。200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GDP (国内生产总值)1.9万亿元,约占全国GDP的21.4%(五分之一强),实际利用外资112亿美元,占全国的18.9%(五分之一弱),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上海、南京和杭州3个特大城市和无锡、苏州等4个大城市经济实力在国内已经十分显赫。未来5—10年,随着洋山深水港和沿海大通道的建成,长江三角洲完全有可能更加紧密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分工和循环,建成世界上人口最多和规模最大的大都市带。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基本战略构想
从广义角度讲,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同时它又是一种人为事物,一种制度安排。推动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应该根据它在整个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当前面临的竞争环境,作出相应的战略建构和安排。
(一)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目标和原则
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的概念性目标,大体可以描述为:积极推动经济一体化进程,有效发挥区域经济的“累积效应”和“扩散效应”,构建城市布局合理、市场高度开放、制度建设完善、产业结构互补、信息资源共享、交通体系完备的区域经济共同体。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行政成本、制度成本,增强整个区域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为实现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目标,要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1、互惠互利原则。在充分兼顾各地利益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分工和协同,从中产生集聚和累积效益,从而实现多赢的效果。
2、优势互补原则。各地按照比较利益的原则进行合作,通过区域要素流动实行互补,最大限度发挥各地的优势,促进各地共同发展。
3、市场主导原则。以市场机制调节为主导,政府推动为辅助,共同推动市场一体化进程。
4、系统协调原则。应该把区域经济一体化视为一个大系统,全面创新和完善协调机制、制度和组织,形成统一的区域发展规划,实现经济发展的区域整体性。
(二)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发展内生的客观要求,是一种联系紧密的区域经济安排。从系统科学角度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协同学概念,它是一个多组分系统整体协同变化的自组织过程,或者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系统演化是一个整体共变的过程。在现代条件下,其内涵至少要考虑形态、市场、产业、交通、信息、制度、生态环境等7个子系统。
1、形态一体化:区域城市在空间形态上聚焦,成为各种要素流动的枢纽和创新的孵化器。
由于核心城市的集聚效应,会在空间形态上形成多核心的人和生产要素高度密集的星云状结构的大都市带。这种空间聚焦,将会带来大都市带两大功能:一是枢纽功能。即是人口、物质、资金、观念、信息等各种可见与不可见要素汇聚的枢纽。二是孵化器的功能。导致各种新思想、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从而形成对其它地区的示范和导向。在这里,形态一体化的含义,就是要形成有利于发挥这两大功能的空间布局结构。
从城市的空间布局看,在长江三角洲核心地区近1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形成了大中小城市发育完善、级配完整的密集城市带。其中包括:特大城市3个(上海、南京、杭州),大城市5个(苏州、无锡、宁波、常州、镇江),中等城市7个(舟山、扬州、南通、泰州、湖州、嘉兴、绍兴),小城市20多个。尤其从宁镇(江)扬(州)—苏锡常—上海—杭嘉湖绍—宁波,已形成以上海为核心的包括12个都市在内的都市连绵区,即由首尾相连的都市区组成。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各县(市)的GDP构成中,非农产业所占比重超过75%,劳动力构成中,非农劳动力所占比重超过60%的县(市)共有40个,占全部县(市)的57%。可见,以消除二元结构为特征的形态一体化在加速推进。
2、市场一体化:消除区域合作的各种障碍,构造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通过“无形的手”自发调节资源分配和商品供求,通过平均利润调节资本在各生产部门的分布。要保证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市场自由流动,就必须有发育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统一市场作基础。因而,区域一体化必然要求市场一体化。从长江三角洲的现状看,由于地方行政参与地区经济的程度很深,生产要素流动的行政导向、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壁垒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形成。
市场一体化是各种要素市场的有机统一体。这里包括:一体化的消费品市场,一体化的资本市场,一体化的技术市场,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的产权市场,一体化的征信市场,一体化的旅游市场,一体化的文化市场等。长江三角洲要在市场规则上尽快与国际接轨,努力营造开放、规范的市场环境,消除各种形式的地方壁垒,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创造基础条件。
3、产业一体化:根据比较优势形成产业分工,实现区域内产业结构合理化,以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从产业布局看,由于长期受条块分割的影响,长江三角洲各地之间生产力布局重复、产业结构同化现象较为突出。由于城市间缺乏合理的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事实上抑制了整体联动效应的充分发挥。根据区域产业集聚理论,由于区域的主导产业,在生产上或者在产品分配上有着密切联系,或者在布局上有相同的指向性,这些产业按一定比例布局在区域的某个优越的地区内,就可以形成一个高效率的生产系统,改善企业生产的外部环境,从而使区域整个生产系统的总体功能大于各个企业功能之和。从系统理论看,这种1+1 >2的集聚经济效应,可以称之为结构生产力效应。在这里,“结构”出生产力!结构就是生产力!
长江三角洲产业整合的方向,应该根据各个城市的工业化水平,形成垂直与水平一体化。有关研究表明,长江三角洲各地工业化进程具有显著的不同梯次结构。对于处在不同梯次的地区,可以通过垂直分工来加强产业联系;而对于处在同一梯次的地区,则可通过地区之间互补型的水平分工来加强产业联系。当然,这种分工只能遵循市场规律,而不能再用行政命令来实现。只要坚持市场主导,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的规律作用下,各地将会趋向于按比较利益优势来确定本地的产业定位,从而最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4、交通设施一体化:以区域高速公路等快速干道建设为契机,加快城市通道的配套与衔接,共同完善交通、物流网络。
加快区域内各省市间基础设施的连接,形成发达的地区交通枢纽,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巨大带动作用,是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长江三角洲交通设施一体化,关键是完善域内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内河航运、机场、港口为主的交通网布局的综合规划;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推进城市之间的快速干道建设。区域理想的布局网络应是:区域内任何两个地级城市间的行车时间在4小时以内,即所谓“4小时通勤圈”,其中上海到各个地区级城市的行车时间在3小时以内。同时,要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实现区域港口的合理布局与分工;实现机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布局,加快形成以浦东国际机场为枢纽机场的区域机场群落,为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提供服务。
5、信息一体化:消除信息封锁现象,强调信息公开、透明,强化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信息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基础。如果过去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其他子系统较为重要的话,那么在当今时代,信息一体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越来越大。其实,交通与信息渠道是两种最基本的“互补”手段。在近代以前,社会交往主要是通过交通来实现的,信息手段十分落后。近代以来,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交通和通信的作用都得到了发挥。而到20世纪中叶以后,由于科技革命的兴起,信息渠道的发展突飞猛进,相比之下,交通的发展逊色了许多。信息一体化将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根本通道;同时,信息一体化要求打破信息封锁和阻碍,畅通信息流。各地的商情和公共信息都应做到公开、透明,这样,既有利于共同市场的形成,又能有效地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整个区域的综合竞争力。要建设覆盖整个长江三角洲的信息网络平台,包括要建设区域一体化的个人与企业征信平台,这是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工程,应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还应在信息咨询服务上,建立区域信息交互网,完善信息传输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区域社会化信息服务体系。
6、制度一体化:规范各地政策和制度,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制度规范和保障。
在交通通信高度发达的今天,区域经济一体化最大的障碍之一,莫过于行政壁垒。不同行政主体的政策和制度之间往往存在冲突和矛盾,这也正是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不少有识之士认为,长江三角洲地区要在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的改革方面,加强行政协调,消除矛盾和冲突,实现区域制度架构的融合。在这方面,也要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倾向,从无序恶性竞争走向有序良性协调发展。从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利益出发,认真梳理各城市现有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减少各城市在税收等特殊优惠政策方面的差异,对各种经济主体实行国民待遇。
7、生态环境一体化: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努力形成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环境。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在物质消耗持平的同时,基本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从长江三角洲生态资源系统运行状况来看,目前仍未摆脱资源消耗型发展阶段,从而造成较严重的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自然环境灾害等。据报道,江苏为治理太湖水环境污染,已决定在太湖沿岸一定区域内实行退耕还林,这是有利于长江三角洲水环境治理的重大措施。从根本上看,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关键举措就在于做好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城市减灾防灾的区域整体规划,加强在区域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苏浙沪是“共饮长江水”的近邻,在长江和太湖流域等方面的环境整治上,要努力促成共同行动纲领,真正做到长江三角洲生态环境一体化。强化创新,有效推动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发展
依据长江三角洲核心区一体化发展目标,我们认为,需要从观念、市场、制度、机制和组织五个方面进行创新,才能有效推动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一)观念创新:确立“共赢”和“协同”思维
要实现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关键还是一个观念问题。在区域一体化中,首先要扫除观念方面的障碍,其中最关键的是要形成“共赢”和“协同”两大思维。
首先,要确立“共赢”思维。说到底,利益分配问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问题。与传统体制下的地区合作与发展不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是从资源分布梯度和经济技术水平分布梯度的角度展开,而且更是建立在利益趋向基础之上的。在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各地都力图在自己拥有的生产要素使用上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同地区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势必涉及到各个地区的经济利益。因而,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一定要破除以我为中心的“独赢思维”,确立起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共赢思维”。实际上,在我国已加入WTO的新环境下,如果各地仍然抱着狭隘的地方利益观念,片面追求地方GDP增长,而忽视或削弱区域的整体效益,将会产生“唇亡齿寒”的后果。
其次,要确立“协同”思维。从系统科学的角度看,世界上没有绝对竞争,竞争是一个系统,是在一个系统中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是竞争,还不如说是“合作协同”,或者说是“竞争协同”。事实也正是如此,在当今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的态势下,竞争不仅仅只有优胜劣汰、你死我活的结果,同时也可形成寻求共存的战略协同和联盟。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后一种的表现和趋势愈来愈明显和重要。事实上,自然界许多物种的消亡,都是因为没有竞争对手而导致最终绝灭的。可以说,竞争协同——开放融合,是21世纪人类社会的战略基点。通过实行战略协同和联盟,既能体现开放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融合要求,也能产生创新成果的扩散和优势互补的效应,放大整体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从这一角度说,协同能产生新的生产力,给联盟各方带来超额利润。
(二)市场创新:打破“围墙”,建立一体化区域共同市场
建立一体化的共同市场,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和关键所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各地的要素市场不断完善,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这种发展事实上都主要局限于各行政区的范畴,对区外要素仍存在市场歧视和无形壁垒,这种现象不利于各种要素在区域内的流动。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统一的市场,保证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市场自由地流向报酬率最高的地区,保证各产业布局主体能够自动选择区位成本最低的地区和地点,必须有发育完善市场体系和统一市场作基础。因此,要消除画地为牢的分割市场的体制性因素。特别是,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各种要素市场的联网,形成各类市场的联合体,进而促进在各地市场充分发育的基础上,推动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
建立以市场一体化为核心的区域共同市场,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共建区域性的商品物流共同市场、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科技成果共同市场、人力资源共同市场、信用征信共同市场、旅游文化共同市场。除了要加快商品物流共同市场的建立,促进统一平等区域贸易政策的形成,广泛开展区域性商贸联合与协作之外,当前,应该加快建立产权、技术、人才等一体化的共同市场。
(三)制度创新:形成共同遵守的区域公约和法规
国际经验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缓慢与缺乏制度保障是密切相关的。目前,各地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上都存在很大差异,没有规范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统一法规。这个问题不解决,区域一体化就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
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制定一个各地共同遵守的区域公约,以强化地方政府调控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内容可包括:形成区域生产力布局原则和区域产业发展准则,开放共同市场,促进人才交流,建立协调的基础设施网络,统一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统一整治和保护环境,建立协调与管理制度等。以此协调各地区的政策行为,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营造无特别差异的政策环境。待成熟时再将这个公约上升为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与管理法。
(四)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推动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苏浙沪三地观念的差异阻碍,往往使政府组织在推动区域合作时顾虑很多,甚至因种种原因而裹足不前。以民间力量推动经济合作,不仅具有成本低、见效快的优势,而且民间组织自身的思想框框少,没有地区利益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在现代市场条件下,应当充分重视民间组织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推动作用。
民间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区域发展战略和推进地区协作。具体形式可有不同层次:一是可建立以各地经济专家为主体的“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咨询委员会”、“长江三角洲经济协调联合会”、“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促进会”等组织。这些组织机构不同于一般的研究机构,它应成为三地政府决策的咨询参谋机构。二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区域产业一体化中的积极作用。这里的关键是,行业协会要突破行政区划障碍,组成跨地区的行业联盟,共同制定区域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共同市场规则,推进区域市场秩序建立,探索区域各类市场资源的联接和整合等。三是可组建跨地区股份制区域性集团公司。跨国公司是打破国家之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最有效方式;同样,跨区公司也是打破区域封闭格局最好的方式。因而,要倡导组建各地相互参股的跨地区的超级巨型企业集团,这既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也是打破封闭,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当然,这种超级企业集团不是行政的捏合,而要遵循市场规律。可以探索通过跨地区强强联合组成具有规模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再通过龙头企业联合、控股区域内的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由紧密层和松散层组成的巨型企业集团。
(五)组织创新:创立制度化的区域经济共同体
目前,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协调仍停留在非制度化阶段。一些区域性组织的协调结果,仅仅表现为地区领导人之间的一种承诺,往往缺乏法律效力,具有很大局限性。为了促进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程,迫切需要创建制度化的经济一体化协调组织———区域经济共同体,承担起协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业。
区域经济共同体的具体组织形式,可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比如,美国的区域开发委员会及区域规划协会;德国的区域联合体;加拿大的大都市区政府等。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区域规划战略和组织协商。我们认为,在进一步完善现有三地政府的联席会议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的基础上,应逐步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转化。可以建立“长江三角洲经济协调委员会”的常设协调机构。组织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协调方式可借鉴许多国际组织的做法,形成协商一致的运作机制。其基本职能是:统一规划和管理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岸线资源,统一规划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统一规划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上海经济的发展必须融入长江三角洲
上海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问题。早在10年前,上海就明确提出了具有“四个梯度层次”的大都市圈战略,把上海的发展纳入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整体战略之中。在未来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格局中,上海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找准自身的发展定位,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开放型经济,以海纳百川的胸襟,真心实意地打好“世界牌”、“中华牌”、“长江牌”,以实现上海经济快速持续增长。上海经济的发展融入长江三角洲的重要意义表现在:
(一)上海经济融入长江三角洲是建设国际大都市和“四个中心”的需要
根据远景规划,上海将最终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之一,成为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经济总量达到亚洲经济中心城市的水平。因此,上海应充分发挥独特的综合优势,进一步谋求产业结构、城市功能和区域布局三位一体的协同发展。上海作为经济中心城市,发挥区域整合和辐射功能,不仅要求进一步向国际开放,而且同样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向国内开放,形成对外对内开放的“两个扇面”。这“两个扇面”缺一不可。中国经济需要世界级的城市群支撑,但是,只有纽约五分之一大小的上海无法单独承担支撑中国经济的重任,需要整个长江三角洲的共同支持。上海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在中国乃至世界确立经济、贸易、金融、航运中心地位,只有依托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广大腹地的发展才能实现。根据这一发展目标定位,无论从经济角度看,还是人文角度看,上海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行政区的概念,而且也是一个经济区域的概念。上海在这个经济区域内,至少在长江三角洲中,将起到龙头作用。为此,上海尤其要加大对内开放的力度,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作为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上海首先要打破地域界限,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形成高效、规范、配套齐全的服务网络,使上海成为各地创业者的乐园。
(二)上海经济融入长江三角洲是发挥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的需要
上海应该成为区域结构优化、资源高度积聚的核心增长极。这里,关键是要发挥中心城市的集聚效应和极化效应:成为跨国企业、国内大企业、国际性组织、各类行业协会的集聚地;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示范基地;成为国际性要素及商品市场的集散中心;成为高层次、国际性的要素市场及区域资金流、物资流、信息流、人才流、技术流的集散地;成为区域综合交通网络的主枢纽。
上海作为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应发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动力的作用。上海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扩散效应,强化有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功能。形成区域资金集散中心,在积极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进入上海的同时,加快对内拓展的步伐,为域内和其他地区发展建设融通资金;形成长江三角洲的商品集散中心,扩大高附加值和优质名牌以及高档商品的生产,同时拓宽流通渠道,积极为域内商品走向国内、国际市场提供服务;形成长江三角洲的信息集散中心,与域内大中城市合作建立信息交互网,完善信息流通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社会化信息服务体系。
(三)上海经济融入长江三角洲是上海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
在未来发展的进程中,上海与长江三角洲是须臾不可分割的。在制定上海产业发展、城市布局、道路交通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划时,必须精心运筹,充分考虑与长江三角洲和沿江经济带的分工与协作。在上海的商务成本不断上升的趋势下,上海需因势利导地进行产业结构的提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上海要从长江三角洲和全国的发展需要出发,冲破地区观念,走向长江三角洲乃至全国。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明确产业结构定位。既要注重自身内部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又要努力提高辐射力度,推进经济规模化、产业高度化、经营国际化、布局合理化,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上海要与长江三角洲的其他城市实行错位竞争,着重发展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高新技术产业及第三产业,使上海成为长江三角洲的产品研发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和周边城市形成“前店后坊”的分工协作体系,要从政策上鼓励实行跨地区企业兼并和重组。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引导名牌产品、名牌企业走出上海,在区域和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扩大市场占有率。回顾近现代历史,上海之所以在20世纪初叶成为“东方巴黎”,在解放后成为中国工业中心,在最近十年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与发展的前沿和重镇,关键是得益于长江三角洲这块广袤而美丽富饶、富有生机活力的腹地。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与国家确定上海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上海有责任也有可能与周边省市及全国各兄弟省市自治区一起,把开拓创新、发展自身、协同各地、服务全国的工作做得更好,把长江三角洲经济发展推上一个更高阶段,在参与全球竞争中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来源:解放日报王维工浦再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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