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德,1891年出生于陕西省渭南县,1918年秋考入武昌中华大学。在武昌,他加入了恽代英、林育南等创办的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前身——利群书社。1922年7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2年8月,受董必武指派,王尚德等回渭南赤水镇建立了陕西第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9月创办了赤水职业学校,宣传革命思想,为党培养干部。1925年10月,在王尚德指导下,陕西最早的农民协会渭南东张村农民协会成立。同年12月,王尚德转为中共党员,任中共赤水特别支部书记。
大革命失败后,王尚德先后在崇凝、高塘地区创建苏维埃,开展兵运工作。1928年4月参加渭华起义,起义部队在河南邓县被打散后,在当地坚持秘密斗争。1933年冬,王尚德返回家乡继续从事革命活动,发展党的组织。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他把子女和大批学生送往延安,他在给董必武的信中说:“我把孩子交给党,托你们关照,教育他们。”
王尚德的革命活动引起了反动派的恐惧。1941年5月,国民党军统特务逮捕了他,逼他供出渭华一带党的组织。在军统局西北特种拘留所里,他经受了皮鞭、老虎凳等各种酷刑的拷打,义正词严地回答凶残的特务:“枪在你们手里,要杀就杀,何必猖狂!”“我啥也不知道!”国民党顽固派见硬的不行,又由胡宗南亲自出马劝降:“在陕西,你老先生威望极高。老先生还是自首的好。年岁高了,给你个应得的荣誉地位,颐养天年嘛!”王尚德对胡宗南的劝降嗤之以鼻,不予理会。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在各方压力下,王尚德获释出狱。
出狱后的王尚德,不顾个人安危,不惧敌特威胁,毅然留在渭南坚持斗争。1946年8月13日,国民党军统特务以卑劣的手段,将王尚德暗杀。
《人民日报》 (2006-05-01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