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6日14:32
北京4月26日讯应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的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租价的申请,北京市发改委今天上午举行价格听证会,就这一申请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此次申请的出租车租价调整方案是:将1.60元/公里车型租价标准调整为2.00元/公里,
空驶加价、夜间加价和低速行驶等其他收费办法不变,同时建立油价与租价联动机制。市运管局负责人介绍,根据测算,租价调整后,预计单车月运营收入将有所增加,调价增收的部分将主要用于弥补因油价上涨造成驾驶员增加的燃油支出,其中对未更新的富康、捷达等旧车继续给予100元补贴;二是用于出租汽车企业支付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和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增加的费用。
此次价格听证会邀请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出租司机以及市政协委员等方面代表共25名,其中现场发言22名,3名代表提交了书面发言。听证会代表是根据《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产生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听证常任代表库中抽取,市运输管理局、市总工会和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此外,还有10名市民代表旁听了会议。
多数听证会代表赞同出租价格随着油价上涨做出调整,建议建立由企业、驾驶员、乘客合理分担机制和油价租价联动机制。出租汽车司机代表提出,价格调整后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租公司的监管,从行业健康发展角度考虑,切实提高为驾驶员上社保基数,确保此次调价后企业支出一部分用于驾驶员社保提高和第三者强制保险的费用,同时加大打击黑车的力度。有代表提出,北京要缓解交通拥堵必须对出租车乘客进行科学定位,租价过低必然造成车辆增长。也有代表提出,不同意调整出租车租价,提出要科学测定出租车行业利润空间,价格形成要更加缜密,出租公司更应加强内部挖潜,提高管理水平,以降低管理成本。代表们普遍提出要建立打击黑车的长效机制,合理调整公交运力,提高出租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切实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对听证代表的意见,政府有关部门将认真进行研究。
据介绍,北京市现有出租汽车公司277家,车辆6.6万辆,从业人员达9万余人,现行出租汽车租价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其中2000年7月对基价公里进行过调整,此后未再作调整。随着我国成品油价格逐步与国际燃油价格接轨,本市93号汽油价格已由2000年7月3.06元/升上涨到目前的4.65元/升,出租汽车单车燃油支出每月也相应增加大幅。为此,出租汽车企业和政府先后四次对驾驶员发放燃油补助。
据悉,出租汽车企业将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提高社会保险计提基数,也就是说,在"份钱"中将有部分用于为驾驶员上社会保险。为促进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北京市人民政府将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和7个配套措施。政府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加强政府监管,加大打击无证运营车辆的力度,营造良好的运输环境,对侵害驾驶员利益的企业加强监管,加大处罚,提高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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