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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为房奴谁之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4月21日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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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篇《逾三成房贷族月供超收入50%成房奴》让每一个关心房地产的人和每一个想买房的人都感到不寒而栗,若是这个调查的结果真的能够反映按揭购房一族的真实状况,真的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的悲哀。这么多人沦为“房奴”,谁之过?

  第一责任人:自己。谁让你在购房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财务状况,非要超出自己的能力来买房。而且一定是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的收入证明。沦为“房奴”的第一责任人非已莫属;

  第二责任人:银行。银行为了能够获得利益,不顾自身风险(因为钱并不是自己的),也不顾申请贷款者的利益,不认真履行相关规定,将很多人直接推上了一条“不归路”。还有就是明知很多人的收入证明是有问题的,但仍仅以此作为主要的贷款依据,而不采取一些防范措施;

  第三责任人:开发商。通过信息的不对称和房地产营销技巧,给购房者造成很多假象,而且也很不负责的帮助或者教唆购房者作假;

  第四责任人:政府。如果我们的政府能够在整个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具有先见之明、亦或能够及时作到亡羊补牢,我想很多人的人生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第五责任人:单位。沦为房奴的人绝大多数都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的收入证明,而单位提供证明的人根本谈不上对自己员工负责任。今后银行应该出台一条针对提供虚假收入证明者的惩罚措施;

  第六责任人:税务部门。如果中国建立完善的个人收入及税收制度,依据每个人的纳税证明作为贷款依据,我想事情会好的多,这一点上,税务部门也是很多人沦为“房奴”的责任者之一;

  第七责任人:学者。如果我们信任的学者们能够真正认真、踏实的作学问,并且不受利益诱惑,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用正确的购房观和消费观引导大众,当可挽救部分的”房奴“;

  第八责任人:媒体。在媒体上推波助澜的事太多了,大量的房地产广告和不实报道,使购房者在信息时代遭遇太多的信息垃圾,以至于判断失误。

  总之,害购房的“同志们”沦为房奴的责任人太多了,不是房本身的错,但真正能够避免问题的出现,的确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与参与。

稿源:  编辑: 王丽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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