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严峻不等于“严冬来临”
中国宁波网消息:尽管矛盾很多,困难不少,社会上“大学生就业的冬天”也已经叫喊了好几年,可是年年“冬天”年年“过”,我们不也迎来和煦的春天了吗?实事求是地说,大学生找个工作并不难,难的是找一个理想的工作。作为朝气蓬勃、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没有必要“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也没有必要患得患失、畏缩不前或自暴自弃,要看到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有利条件和难得的历史机遇,迎难而上,做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荣抉择。
首先,党和政府极其关心大学生就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全力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并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党委、政府也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突出其重要位置,采取了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其次,高校的“一把手工程”已经深入人心。自2003年以来,国家逐步把毕业生就业纳入高校考核的重要指标,突出强调毕业生就业在高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倡导并严格要求高校的“一把手”对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论是在硬件投入还是在软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些学校已经向学生庄严承诺,只要不过分挑拣,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找到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毕业生“吃了定心丸”。
第三,经济发展势不可挡。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归根结底还得依靠经济的拉动和促进。近年来,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火车头”,这对缓解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创新型国家,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将直接拉动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将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施展才华的空间。
第四,基层大有可为。“猛将必拔于卒武,贤相必起于郡县”,自古是之。去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上固化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渠道和途径,标志着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事关青年健康成长、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工程,毕业生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勇于到基层锻炼成长,善于在艰苦、复杂的环境中脱颖而出。
第五,政策环境更加宽松、有力。近年来,围绕推动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了制度保障、政策保障和工作保障。例如,在自主择业方面,破除了一切部门限制和地区限制,毕业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在自主创业方面,免除了创办企业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可提供小额贷款资助;在鼓励下基层方面,除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外,在落户、职称、考研、考公务员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在就业服务方面,不仅学校有周到的指导和服务,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毕业生就业市场也提供多种公益性服务;在择业期限方面,不仅毕业前可以找,而且毕业后两年内仍可双向选择;在困难救助方面,毕业后可以登记失业,享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特别困难的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可以得到比如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支持。可以说,现有政策涵盖了毕业生就业的各个方面,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框架体系。
就业归根结底是毕业生自己的事情,对高校毕业生而言,一定要抓住机会,尽量早定工作岗位。否则,毕业即失业,不仅无法回报家庭的经济投入,更谈不上实现自己的鸿鹄之志。
笔者对毕业生求职有这样一些建议:1.机不可失,早作决断。当前,很多毕业生还在左顾右盼、犹豫不定,有的学生手中有几个选择但迟迟不签约,总希望奇迹在明天出现。岂不知,用人高峰稍纵即逝,在毕业生供给充足、社会需求呈现买方市场的态势下,好的用人单位不可能在一个需求周期内两次或多次到同一个学校去,更不可能苦苦等待你迟来的回复。所以,建议目前有就业意向的同学尽快签约。当然,实在不理想的也不要强人所难。
2.全面撒网,重点捕鱼。还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是最重要的。一方面,要尽快与学校就业部门联系,取得主渠道的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地缘、血缘、学缘”关系,发动老乡、亲友、同学校友找信息。在有目标的情况下,要重点“捕鱼”,在没有目标的条件下,可以有选择地全面“撒网”,甚至“有枣没枣打一竿”。
3.高也成,低也就。大众化教育必然导致大众化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不再是“象牙塔”里的“阳春白雪”,这种转变促使高校毕业生在享受大众化教育成果的同时也肩负着就业阵痛的压力。于是,不就业族、考研族、创业族、打工族、出国族纷纷出现,使得高校毕业生就业越来越多样化、多元化。因此,高校毕业生不仅要能承受“治国平天下”的重任,更要能够忍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痛苦,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理想的职业固然重要,但在没有更好选择的前提下,暂时屈就也是权宜之计。
4.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经济社会发展的事实越来越证明,一个人不可能终生从事一种职业。因此,具有高附加值人力资本的高校毕业生没有必要刻意追求一时的“完美”,完全可以先就业,然后在职业发展中选择从事的专业,进而在不断积累中成就自己的事业。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先落实个单位,然后再根据情况伺机而动。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必须处理好与已签单位的关系,并能够承受违约引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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