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消息:(特派记者朝格图)昨日,甘肃省公安厅官方表态称,公安部派出由法医、痕检、DNA技术及人类学专家的联合专家组认定,甘肃骷髅案中的121颗残缺骷髅全是人头骨,确认了兰大教授的初次鉴定,并排除了骷髅案由医学解剖造成的可能。
结论与兰大教授一致
昨日下午,来自甘肃公安厅的官方消息称,骷髅案案发后惊动公安部。
4月2日,公安部派出由法医、痕检、DNA技术及人类学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赴天祝县,与甘肃省公安机关共同开展全面调查和检验鉴定工作。
3月27日,天祝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古城林区金沙峡大湾口与青海省交界约1公里处,发现装在编制袋内的121个均被锯掉头盖骨的骷髅头。
案发后,有当地媒体报道,“根据一些骷髅上没有脱落的皮毛和头骨的的形状,警方证实这些头骨确系猴头骨”,并引起广泛关注。
经鉴定,公安部专家组确认121个骷髅全部为人头骨。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部公布的鉴定结果与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刘廼发教授的初次鉴定基本一致。
甘肃省公安厅称,121个人头骨“其中有男有女,有年长者,也有年轻者”,与《兰州晚报》此前刊发的报道非常一致,该报道的表述是“既有年轻的也有年老的,有男的也有女的。”
见证了刘教授鉴定现场的两个兰州本地记者,提供了当时未被报道的更多细节:鉴定过程当中,刘教授曾表示,由于部分头骨样本下方不存在明显的割痕,可初步判定头骨系从尸体上较为容易地取下。
同时,刘教授在鉴定过程中,观察骷髅头上被锯掉头盖骨的痕迹为白色新痕,甚至有白色粉末,切锯痕与警方当时提供的锯痕基本吻合,表示头盖骨被锯掉的时间并不长。
公安部同时证实,这些头骨为死后人为造成的,并且在颅骨剩余部分,未发现生前造成的致命伤。这与刘教授的另一个说法可以呼应起来,该说法称锯掉头盖骨与人的死亡没有关系,系人死亡后从尸体上锯下。
前日,兰州大学教授刘廼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坚称,如果其鉴定过的骷髅不是人头,他愿意负法律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刘廼发教授的电话,得知公安部的鉴定与其鉴定完全一致后,刘教授说:“结果一样了,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随后挂断了电话。
公安厅排除医学解剖
骷髅案案发后,当地媒体报道了几种可能性,此后大量猜测浮出水面,网络上有自称“从事医学解剖工作多年的一个医学工作者”留言称,“头骨图片极有可能是医学院开颅取过脑组织以后的颅骨”。
记者注意到,类似认为甘肃骷髅案系医学实验废弃物的人不在少数。
甘肃省公安厅官方人员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厅一直留意网络上的言论,其中包括如上观点。
甘肃省公安厅此次表态排除了这种可能。该厅援引公安部特邀法医专家、著名法医学教授陈世贤的话称,经对颅骨检验,颅盖骨被锯掉,可判定不是医学解剖所为。“
进展
骷髅案调查指向人头骨工艺品
由公安部牵头,甘肃青海警方组成专案组,并初步确定骷髅案侦查思路
本报兰州电(特派记者朝格图)前日下午,设在甘肃天祝县炭山岭镇天池宾馆的骷髅案总指挥部就该案召开会议,初步推定了骷髅案可能系制造人的骷髅头骨工艺品所抛弃的废弃物。
名单显示,参加会议专案组成员包括公安部负责人士、专家,以及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带队的省公安厅人员、青海方面带队的则是青海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以及两省下属各地市、县公安部门的负责人,总共超过20人。
由于骷髅骨被发现的地点位于甘青两地交界处,所以两地都高度重视,配合调查。
知情人士透露,基于头盖骨被揭去的事实,经过一两个小时的现场分析后,与会人员大体上认可一致的思路是,目前不好定案,但初步可以推定为该案与骷髅头骨工艺品加工关系最为紧密。
“加工工艺品用的是被锯掉的头盖骨,此次发现的骷髅头系不用的部分,很可能是被丢弃的部分”,该人士称。
昨日,来自甘肃省公安厅的官方正式表态称,公安部介入后,甘青两地公安部门已全面部署,对骷髅人头的来历、已锯掉的颅盖骨的去向及用途等,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
北京发现仿人头骨装饰物
潘家园一摊主称听说有人头骨做成的物品,售价很高一般私下交易
本报讯(实习生赵艳玲)记者从一位爱好古玩的知情人口中得知,他在潘家园市场曾经见到过用人头盖骨做的碗。前日,记者前往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进行探寻,发现了一只仿制人头骨做的骨碗。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寻找,走访了20多家摊位,记者终于在其中一个摊位上,看到了一只白色的碗状物,有二三厘米高,直径七八厘米,边缘镶着银色的雕花金属,金属下面可以看出是骨头做的。记者问:“这个碗是什么做的?”40多岁的男摊主犹豫着说:“是用人头骨做的。”在记者的再三询问下,该摊主称,这只骨碗是仿人头骨做的,售价二三十元。
该摊主称,他至今还没有见过真正的人头骨做的碗,但是听说过这种东西。真的人头骨碗与这个仿制品类似,但是做工会非常精美,用金或银镶嵌。价格应该非常昂贵,一般都是在私下交易。同时,他表示,人骨碗也分年限,年限越长,价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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