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行销全球80多个国家,源自德国,著名品牌地板德国欧典总部其实根本不存在,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向全国消费者揭开了这个内幕。
若不是3·15晚会的曝光,恐怕所谓总部在德国的欧典地板,还在忽悠消费者。那么,既然德国欧典总部根本不存在,为什么欧典地板能够连续6年使用3·15标志,甚至在今年3
月14日公布的2005年度北京人喜爱的消费品牌中,欧典被评为家居类喜爱的地板品牌呢?
在我看来,还是我们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出现了严重漏洞。像欧典地板除部分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基地为欧典(中国)生产基地外,其他大部分都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和地址。对于大部分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和地址的欧典地板,有关部门若以“三无”产品严肃查处,我想欧典地板很快就会原形毕露。
但遗憾的是,面对“欧典(中国)有限公司”根本没有注册过和其地板广告出现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的实情,相关管理部门却没有足够重视,这种监管工作的严重失职,无疑是助长了欧典地板欺诈消费者的态势。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家居装饰地板的管理涉及工商、质检、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承担着对装饰地板的生产、质量、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管的法定职责。然而,欧典地板7年来在市场上畅通无阻,并且因质量问题曾多次遭全国各地多位消费者投诉后,也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无论是在哪个地方出的纰漏,无论他们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多大的困难,这些部门都对欧典地板严重欺诈消费者事件难辞其咎。
另外,欧典地板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也让我们看出,当前一些执法部门的实际作为与“源头打假”的要求相去甚远。虽说,欧典是个案,但折射的问题却不少。看来,“有关部门”的监督机构有必要动用“问责制”,好好治一治行政效能低下甚至不作为的顽症,来减低和根除消费者被忽悠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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