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讯 (记者龚哲明)省委、省政府考核组最近对我市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考核结果显示,宁波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成效显著。这是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做到了人员和工作责任落实的结果,也与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地加强生态市建设监督工作有关。
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1月作出的。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对该决定贯彻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的四个组在听取市环保局的相关汇报后,分赴各地对全市8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8家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以及20个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情况,逐个进行深入检查。
当月底,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集中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市决定落实情况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建设生态市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着重指出了水环境保护、部分重点区域和行业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按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切实抓好水环境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建立环保长效机制。此外,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结合省人大建设生态省决定和《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以水环境保护为重点,组织检查了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环境整治情况。
经市政府的努力工作,去年我市生态市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北仑电厂脱硫、镇海电厂油改气等一批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余姚江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水源地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基本形成。还完成“千里清水河道”建设153公里,新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查处违法建设项目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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