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龚哲明)昨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宁波代表团大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工作报告。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巴音朝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宏俊,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邵占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民先后主持会议。
吴雷廷等代表先后作了发言。代表们认为,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省委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等战略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省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的工作,要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出力。代表们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在加强立法工作同时,进一步跟踪检查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要深化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加大对政府性债务监管力度;要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良好环境。省“两院”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加司法透明度,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巴音朝鲁在会上联系宁波实际,着重就推进“法治宁波”建设作了发言。他指出,“法治宁波”建设是推进宁波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宁波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进一步谋划好“法治宁波”建设。要加强人大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要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尤其是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监督“一府两院”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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