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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讯(余晓丽)从元旦开始,我市首份关于黄金珠宝消费争议的解决办法就将实施,消费者在购买、退换首饰时又多了一把保护伞。
损耗、加工费有最高限定
根据这份由市黄金珠宝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共同拟定的《宁波市黄铂金及珠宝饰品消费争议解决暂行办法》,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消费者进行黄铂金及珠宝首饰置换时,商家对于黄金、铂金、珠宝饰品的最高损耗计算值应分别在3%、10%和10%(均含)以内,加工费按当日金价的10%以内/克。
据行业协会周素珍秘书长介绍,办法实施前,在以旧换新、以小换大时各商家对于损耗、加工费计算都有各自的标准,无形中就增加了消费者的成本,协会经过市场调查以平均值制定了一个最高计算标准,这下消费者有参照了。
银饰、钯饰首入“三包”
与2003年省宝石协会和省消协制定的《浙江省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玉石饰品“三包”暂行办法》相比,我市此次首次将钯饰品(有成色标定,包括Pd950、Pd900等饰品)和银饰品(有成色标定,包括Ag999、Ag990、Ag925)纳入“三包”。
笔者从本市几家黄金珠宝商店了解到,钯饰品和银饰品性价比较高,销售得很好,但在是否“三包”上,则反应不一。市黄金珠宝行业协会人士表示,正是由于近两年来,我市钯饰品、银饰品销量大增,所以才将其纳入“三包”行列。
消协:操作性更强
据市消协统计,每年我市由于黄金珠宝消费争议产生的投诉有40到50起,消费者每年由于首饰价格虚高、掉包、变色等蒙受的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消协负责人表示,本《办法》对加工、损耗、调换品种等做出了更细化的规定,操作性强,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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