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强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方针。实践证明,这一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坚持这一方针,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是根本,改革是动力,两者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发展是硬道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及其他诸多方面的矛盾,关键在于发展。要真正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要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要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离不开发展。一句话,在当代中国,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而要实现发展,就必须深化改革。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只有改革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破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才能化解发展中的不利因素,突破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发展和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应该看到,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如生产力发展仍面临一些体制性障碍,经济结构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十分繁重,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就业压力加重,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的矛盾仍在加剧等。对于这些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只能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来解决。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并不是改革带来的,恰恰相反,许多矛盾和问题是由于改革不到位造成的。目前,我国的改革仍然处于攻坚阶段。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搞好“五个统筹”,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都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因此,必须以更大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与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等等。
总之,在“十一五”期间以及今后更长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就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在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创新发展模式,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12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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