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贺劲松、刘羊旸)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劳动者的“安全网”。“十五”期间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确定了怎样的目标,又有哪些有益于百姓的新举措、新政策出台。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就“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保障政策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5年将有4500万人走上工作岗位
“下一个5年,我国城镇将有4500万人走上工作岗位,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5%以内。”田成平说。当记者问到将如何确保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时,田成平表示,将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就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同时,完善并实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基于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辅业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加大对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城市和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解决好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田成平还表示:“2002年确定的再就业政策期限原定执行到2005年底,考虑到新的就业形势和任务,‘十一五’期间将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并对现行各项政策进行调整和充实,使得政策延续、范围扩大、城乡统筹就业。”
为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明确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扩大贷款规模。相比原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国有企业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城镇复员转业军人。贷款贴息的范围也从现行规定的19个微利项目调整为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将享受政策的对象范围扩展到了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长期失业人员。为解决再就业者“病有所医”的问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在原来养老、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医疗保险。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按其工作期限相应延长。
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可享受一次性的职业培训补贴。“我刚才只列举了调整后的政策中的一部分,此外对现行政策还做了很多扩展和充实,这将给我国老百姓带来更多实惠。”田成平兴奋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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